陈宏祥:若国会通过修宪恢复沙巴、砂拉越与马来亚建国伙伴平地地位,确定联邦宪法是不能超越MA63建国契约国际条约,这是砂人民在争取权益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是,纵观时下大马政治青蛙和不断U转的政府政策,政治人物为了私己利益反覆不定立场,这或有可能让砂拉越埋下一个从此不可能再索回砂人权益的“政治伏笔”。国会修宪恢复砂沙复邦地位, 同时也是要索回一切原本属于砂沙自治主权,石油和各种税收权益,领海水域权,教育和行政权等。同时也一定要落实捍卫砂拉越权益公投法,凡是涉及修改MA63或拟定任何抵触或重叠的法律,不论是砂执政政府或联邦政府,都不能擅自通过砂立法议会或联邦国会通过,这必须要通过砂拉越人民公投决定。
联邦宪法160条文与1(2)条文一起诠释时,其定义砂拉越及沙巴当初是加入马来亚联邦,而马来亚联邦随后被命名为马来西亚。这点上显然无法彰显砂拉越是马来亚的平等夥伴。有监于此,联邦政府在修改联邦宪法1(2)条文的当儿,还得必须修改联邦宪法160条文的“联邦”定义,以便马来西亚真正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
陈超耀也提出质问,恢复砂沙与马来亚的平等地位后,是否仅仅只是地位的变化,或是它有实质的改变,如拥有石油及天然气资源自主权、增加对砂拉越的拨款及给予与马来亚同等的发展待遇等,全面符合一切阐明在1963年建国契约、科波特委员会报告及跨政府级别委员会报告的内容。
“另一个必须注意的焦点是,联邦政府也必须关注增加砂拉越及沙巴国会议席的重要性。砂拉越及沙巴不能仅依靠目前的56个国会议席(占全国222个国会议席的25.23%),来保护砂沙权益。”他说,若没有将砂拉越及沙巴的国会议席增加至222个席位中至少三分之一的数目,砂沙的权益始终处于“危险”中,因为马来亚可以随时及轻易取消联邦宪法中的权利。
砂人联党坚信,基于砂拉越及沙巴是马来亚平等夥伴,增加国会议席是公平合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