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反新老殖民 争独立自由 21
(156) 英马反对进行公投 联合国官员保证评估有利大马计划
1963年8月9日英国殖民部大臣邓肯·桑迪斯(Duncan Sandys)通知他的伦敦办公室,联合国官员已保证评估结果,将有利于英国马来亚的计划,并使该问题免受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的审查。
在其他秘密通讯中,他还建议马来亚政府反对给予婆罗洲两邦全民公投的想法。马来亚总理及其常务秘书加沙里·沙菲益(Ghazali Shafie)是科博德委员会的成员,随后站出来反对印度尼西亚要求的全民公投。
8月15日马来亚联邦议会批准马来西亚协议。
(157) 1963年联合国代表团在晋、巫、美里遇强烈抗议
1963年8月14日英殖民当局宣布,禁止在砂拉越境内举行任何群众大会与示威游行。
8月16日至9月5日联合国九人代表团在古晋、诗巫、美里调查时,从机场到市区,沿途密密麻麻都是激昂抗议强行成立马来西亚的标语和动魄惊心的口号声,和警民互推。据当年报章报导,古晋有万馀名,单是晋连路农民就有五千馀名冲越警方设置障碍物集聚机场,高喊反马来西亚口号;当晚在人联党部举行群众大会。王其辉与杨国斯事前亲自邀请联合国调查团参加群众大会。当他们(联合国调查团)没有出现时,王杨两人再度亲临酒店邀请他们,却被拒绝会面。随后,王其辉在群众大会上宣布上述情况,引起群众极大反感。当晚群众大会通过议决案:重申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的反对大马计划的立场;谴责殖民当局禁止和平示威游行;大会强烈要求英国政府,在成立马来西亚之前,先举行全民公投。
8月27日调查团到诗巫时,有超越三万名群众沿机场路两旁到市区向调查团喊反大马口号;在美里约七、八千名群众列队向调查团表示反大马意见。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砂拉越三十多个职工团体分别提呈备忘录和信件给联合国秘书长,强烈申诉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因由,并坚决要求由联合国主持下进行全民公投。
在诗巫还酿成警民互殴的冲突事件,导致三十多人挂彩。被群众包围的调查团成员,在警察的保护下,逃离他们的车,进入卫理中学,躲在学校二楼一间课室里。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的领袖赶到现场,劝导群众离开,才使局面安稳下来。
在美里也发生警民冲突,一位青年遭警方枪击腿部,数名警员负伤。
尽管砂拉越各族民众表达强烈反对大马计划,可是,调查团还是仅对英属婆罗洲两个殖民领土进行了粗略评估。
8月18日印尼志愿军进入砂拉越,与拉让江中游桑地区Sungai Bangkit的驻军驳火,造成人员伤亡。
1963年8月来自砂拉越的阿旺基菲里(Abang Kifli Osman)以北加革命政府国防部长的身份来到新当(Sintang)自愿军连队的指挥部所在连(D连)驻地视察,并且和黄纪晓、杨柱中等负责人会面。
8月24日英国殖民地大臣桑迪斯飞抵吉隆坡,召集马、新、砂、北婆“领导人”紧急商议 “马来西亚”成立日。
(注:此时联合国调查团还在进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
8月26日马来亚国家元首批准马来西亚宪法。
8月27日在诗巫约两三万名各族民众挤满在飞机场通向市区的沿路两边,举行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示威,以“迎接”UNMM联合国调查团的到来。
(158) 英马不等联合国报告宣布1963年9月16成立大马
1963年8月28日桑迪斯、吴庆瑞、加隆宁甘、唐纳史蒂芬,分别代表英、新、砂、北婆在新加坡,讨论成立马来西亚的新日期,进行再签署一份简单的《附加协议》,并宣布:把MA63 签署时原定的8月31日成立马来西亚,改期到9月16日 为“马来西亚”成立日(注:李光耀出生於16-9-1923,马来亚成立於31-8-1957)。
英国政府迫不及待地不等联合国调查团报告公布而宣布成立日,满有把握的“预先知道”调查结果,明显暗示了联合国调查团工作是在英、美掌控下进行的。这是将联合国特派团的正式报告,视为无关紧要的强横表现。但联合国却没有中止任务,而是照预先的计划,向英国政府提供了亲马来西亚的报告。
8月28日新加坡只是吴庆瑞出席会议,当天新加坡代表没有签署《附加协议》,直到9月11日才签署《附加协议》。
8月29日马来亚联合邦最高元首签署《马来西亚宣言》,并定于1963年9月16日成立马来西亚。
8月29日因UNMM联合国调查团队的到来,许多民众在美里举行的反对马来西亚抗议活动,最后与警察发生冲突。
8月30日UNMM联合国调查团队抵达砂拉越的最后一站林梦。
(159) 英大臣:MA63不是让沙砂独立而是将主权转给马来亚
1963年8月29日新加坡总理李光耀致函邀请东南亚最高专员出席8月31日的新加坡独立庆祝会。
1963年8月31日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於当日,单方面宣布新加坡独立。他在新加坡市政局前,举行庆祝新加坡独立大会上说:宣布新加坡独立,是一项独立自由的权力,宣告英国统治权已告结束。
李光耀宣布:“从8月31日到9月16日的过渡期里,新加坡的国防与外交,由新加坡国家元首掌控,直到9月16日才移交给马来西亚联邦政府。”
1963年8月31日英国殖民大臣邓肯桑迪斯拒绝新加坡单方面宣布独立,并公开表示:MA63和马来西亚不是让新加坡、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独立,而是将北婆罗洲和砂拉越的主权转移给马来亚。
8月31日李光耀在群众大会上,也说:“从今天起,沙巴和砂拉越所有权利都暂时掌握在总督手上,……直至
9月16日。砂、沙立法议会于9月2日宣告成立自治政府”。
9月1日《海峡时报》报导:“砂拉越与沙巴於今日(8月31日)取得实质性(de facto)的自治。北婆罗洲数个地区的人民,升起沙巴新的邦旗,并在斗亚兰举行独立纪念碑开幕礼”。
《海峡时报》说,在古晋,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秘书长杨国斯於8月31日,在砂拉越电台发表广播,促请党员不要出席於9月1日举行的庆祝大会。
9月2日东姑因为不满英国先后於8月23日及8月28日,宣布授予砂拉越与北婆罗洲,完全的内部自治权,及新加坡於8月31日宣布独立事。向英国发出抗议照会,要英国收回有关的改变。
(按:这个事实说明,马来亚不要英国给砂拉越和北婆罗洲完全自治,更不要给“先独立”然后才组马来西亚联邦,而是一心一意要如同1959年东姑写给英国殖民部大臣电报里说的“我要他们就照现在这样,将其主权转给马来亚”)
9月3日英国殖民部大臣桑蒂斯与敦拉萨发表联合声明后,最高专员同意桑蒂斯,采取下列说明行动:
重申,一个英国属地的独立,需得到英国国会所颁发的法令的授权;
英国将於9月16日生效的《马来西亚法令》,规定将新加坡、砂拉越与沙巴的主权,移交给马来西亚联邦,并没有让这些地区先取得个别的独立;
新加坡宣布英国已将国防与外交权力,移交给新加坡政府,是无法律效果的;
英国跟新加坡原有的法律分担,没有改变。
9月4日《海峡时报》报导: 马来亚联邦政府於9月3日晚宣布,新加坡独立事“没有法律或宪法上的效果”。这意味着,马来亚不承认新加坡的独立。
该报还报导,英国联邦关系大臣桑蒂斯与3日到吉隆坡,并与当日下午跟马来亚内阁部长举行紧急会议。经历4小时讨论后,桑蒂斯与敦拉萨发表联合声明:英国女王并未签发任何诏书以让新加坡独立。桑蒂斯还解释说,任何主权的转移,必须有女王的御令。但是,自7月9日后,女王不曾签发任何相关诏书。
9月5日英国殖民部兼英联邦事务大臣,电告英国首相,认为李光耀是对英国与马来亚做政治勒索,以让新加坡在更优越的条件下参组马来西亚联邦。
殖民部大臣认为,应该阻止东姑进一步激怒新加坡,并劝服东姑,忍耐多几天到马来西亚的成立。
9月1日印尼与菲律宾的观察员才获准抵达砂拉越与北婆罗洲,参与最后三天的联合国调查团的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