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印尼西加里曼丹华人史》4:
第一篇,西婆罗洲华人历史篇 3:第二章,西婆罗洲华人村社制度的兴起 2
第3节.西加华人矿业公司的黄金时代
自从和顺十四公司成立以后,谢结伯大哥领导矿工,西加华人村社带来极富庶繁荣的黄金时代,新开采的矿区为数颇多,经济上获取很大的盈利,这样一方面华人推动了婆罗洲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华人又可把所获得的一部分财富寄回给自己祖国的亲人。
华人矿工艰苦耐劳,从早摸黑在金矿区挖掘淘洗,从事其他民族难于支撑的苦工。他们还把广阔的荒山野地开垦辟成良田、蔗园、果园,树胶园、胡椒园、甘密园等。
他们有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经济能力,他们把广大的森林地带变为丰富的金矿出产地,淘出了致富的金矿。
根据华侨史料记载,鹿邑忠臣庙有一块石碑刻着“一八零八年和顺”字句。还有根据和顺公司遗留下来的钱币铸有14个字,以原来14家公司名称的头一个字组成。后面刻有“广东通宝”字样。这可能是仿中国钱币铸造的华侨公司发行的钱币。
14个公司在开采工作上各自独立为政,有各公司的领导人负责个矿工事务,只是把各自的公司改为“会”以区别。和顺公司的议事职务是对外联络和处理比较重要的事情。基本上他们专心搞经济事业,政治气氛不浓厚。为了处理公众事情,他们在鹿邑设立“和顺厅”,公推一位大哥作为整个和顺公司的总领导人,一位文书协助处理一切事务,习惯上叫“大厅先生”或公司先生。各14公司派遣一位代表驻厅,叫做“厅主”,有月薪和其他利润。厅主与大哥形成一个和顺议事会,先生的地位只是行政人员,其次还有会计、抄写员和厨师。
和顺公司大哥的职务除了处理和顺公司内部事务外,还要催取税务,沽价和监督一切支出,如碰到重要事件则需征求14个厅主的意见,共同商讨做出决定。许多重要的地点、码头、碉堡,如山口洋、载下港等地都有木栅,每个木栅有两位栅主,栅主负责征收“入口税”。栅里的守卫队人数不一,平时只有两三位。
在战争时期,推举一位军师和副军师,形势紧张的时候,许多市内的小贩、农民和矿工等都奉命集合去打仗。军队的主要兵员是矿工,据估计,大港的战斗人员最少有3000人,在战斗中薪水和吃穿由和顺厅支付,战斗胜利还有奖金,击毙敌人军官奖金二两黄金。所有后方人员不准宰猪或酿酒,目的是跟前方战士同甘共苦,另一方面是预防粮食缺乏。
为了使虽不同姓氏和宗族从中国来的新客都能在异地互相照顾,发挥互助的精神,所以全部来西加的新客都必须经过发誓和歃血为盟参加组织,即饮滴在酒杯中手指头的血,如此便成为异姓兄弟。这种组织就形成凝结的一个村社,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有组织的群体。
《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作者高延在书中对华人公司制度的论点是:“即那些几乎都出身于普通农民的中国移民,有能力建立组织良好的自由国度,那些国家的体制具有最严格的共和精神、秩序纪律与政策,他们拥有独立的立法与币制;常常要应付马来君主以及自己人之间的互相冲突;就像国对国那样与强大的荷印政府进行谈判,并长期武装民众与荷军对抗,一言蔽之,从未有人能够追溯公司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即它的一切制度、组织结构、统治方式,从而进行完整详细地分析……”
从这论点中说明了西加华人的村社有着严肃的纪律性,能建立像国家体系的各种法制,村寨有军队的守护,能代表公司与正式国家谈判,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
第4节.为保卫村社制度反抗荷兰殖民者
1792年三发苏丹获得东印度公司的协助,打败了喃吧哇土王扩展势力的企图。就在这时期华人人数大增,战争后三年,拉拉(今称孟加映,Bengkayang)组织了12个公司。这些公司是:1.元和公司,在乌拉由(Melaju)靠近沙霖斯(Salinse);2.赞和公司,在沙霖斯;3.应和公司,在六分头,靠近沙霖斯;4.惠和公司,靠近加老梭(Kerasau);5.升和公司,在兴纳里(Sinali);6.双和公司,在沙坡(Sapo);7.下屋公司,在下屋。以后加入了大港公司。
三发苏丹怕华人人数增添对自己不利,于是开始严厉限制华人。当时苏丹每年的黄金收入约五百两,等于当时币值三万五千荷盾,还从日常生活必需品中得到盈利,如铁器、布匹、米粮、盐和鸦片。他禁止华人私存土枪、火药,最后命令达雅族头人负责监督。此严厉限制的结果,苏丹的税收反而逐渐减少,当然经济收入就下降了。
荷兰殖民者非常垂涎中国华工所取得的财富,他们想尽办法夺取华工们的硕果,带回他们的国家,增进他们统治者的财富。荷兰统治者无理剥夺和对华人酷爱的村社制度进行武力消灭,当然这种独裁统治必然引起西加华人强烈的反抗!
因为华人极力反抗取消华人村社而代之为殖民统治,荷兰统治者不得不承认:“这种公司制度已使许多人为之丧生,使荷兰政府耗资百万,尤其在今年政府给公司民众带来了不公平的殊死搏斗。正是这种公司制度使婆罗洲金矿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它为人类增添了数以百万计的财富,使这海岛变为令人向往的殖民地……总之,这些华人政治社团是我们政府与那个不可缺少的民族之间的重要联系环节,他给我们的主要海外殖民地带来繁荣与财富。公司只是一种保护形式,使成千上万人的财富源泉,而今它却是战争、放火,死亡与对无数生灵难于言状残害的根源。”(《婆罗州华人公司制度》)
1822年,荷殖民军借口维持治安,派遣军队开进庐末,把统治者认为违法的4家公司驱逐离境,想霸占当地华人的四公司:1.大港;2.坑尾;3.新屋;4.满和,人们称“和顺四公司”,大港人马退回鹿邑。
1823年2月18日,和顺四公司召集大会,认为荷兰得寸进尺,侵犯和想统治华人公司。公司决定进攻驻扎拉拉的荷军,虽然前段时期他们公司内部发生矛盾和分裂,发生争斗,造成流血事件,但是在面对荷兰外国侵略者的时候,各矿区华人能够抛开内部发生过的冤仇而团结起来,拿起武器的华人工农商武装部队浩浩荡荡向鹿邑进发。
1823年2月26日,公司武装大队人马从鹿邑出发,在西哇哩(Sibalei)筑起大型山寨,但这次进攻因双方武器装备悬殊,四公司组成的华军只是矿工起义,各方面都没有荷军军力强大而宣告失败,退守在鹿邑。荷军乘胜追击,和顺议事厅被焚毁。
1824年,荷军只特许坑尾的妇女自由出入,同年向仅存的四公司发起突袭,四公司人马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深夜悄悄带着金和财产撤退,荷军又进攻色哇劳并霸占鹿邑四公司,经过这场战斗,拉拉、庐末一带地区的华人,全部被驱赶出境,这些地区华人辛苦开发的矿场全落入荷军手中,荷兰殖民军以得胜者姿态,统治这一带地区,掠夺中国人用血汗所取得的硕果。
1825年,兰芳公司派出几位代表,到鹿邑请求捐助,援助喃吧哇(Mempawah)华人去袭击荷军。和顺公司接受了请求且马上派出五百人,开往喃吧哇,荷军运用土炮和土铳,和顺公司的援兵终于无法抵抗,五百人中生还的不上两百人。和顺公司又为了复仇,重新招募兵马两千人,开往喃吧哇,但因为瘟疫流行而病逝六百人。
当时有意制造分裂者传言说,兰芳公司要乘鹿邑人马空虚而进袭矿工司,因此鹿邑人马马上撤回,决定跟兰芳公司算账,后来鹿邑和兰芳公司双方在和谈中取得和解,认清有人想中伤造谣,分裂华人反荷力量,于是他们化敌为友,加强团结。
1830年,和顺公司因形势影响而缩小只剩下三个公司,即:大港、坑尾和新屋。
厄尔(G.W.Earl)于1834年访问婆罗洲,目的是要同华人建立贸易关系。荷兰人和马来人劝他不要去,认为华人的集结地是一个危险地带,他不听劝告,有个人陪同他去,他对这次出行感到满足,他说,坤甸和三发各有华人的聚集地,相距90英里,他去了位于两地之间的打劳鹿(鹿邑)一行人抵达打劳鹿时,受到华人的殷勤招待。
厄尔说公司给人的印象是,华人对地方的治理井井有条。沿途偶尔看到的房舍,是为了人客下榻而兴建的。打劳鹿镇由单独一条长约四分之三英里的街道所组成。“其客长之私邸”在街道的一端,距离市镇不远,是一座形状独特的大型建筑物。虽然当时下着大雨,客长和市镇的头人们依然身穿上好衣服,在庭院的大门迎接来客,并鸣三响礼炮,以示隆重欢迎。翌日,厄尔与头人们会面,并讨论是否可以同新加坡打开直接贸易的途经。厄尔对于客长的政治才干留下深刻印象。
对于当地的政府组织,他认为极适合这个华人社区的客观形势。他强调这个公司具有绝对的独立性,既不受中国皇帝的管辖,也不受荷兰人的统治。
他认为荷兰对贸易的垄断手段,将破坏华人蓬勃发展的经济,使华人村社遭受毁灭。四年之后,罗啻(了oty)和波罗满(Pohlman)这两位教士访问打劳鹿镇时,印证了厄尔预言。人口大幅减少,只剩约一万人。
1837年坑尾、新屋合并入大港,和顺公司仅存大港一家,其势力除鹿邑以外,远达孟加映。(十二公司已并入坑尾和新屋,以后迁往砂拉越的第一批矿工人员)
1839年至1843年,和顺公司在扩充势力时,侵犯了达雅族的矿区,又受马来首领的煽动,当时许多华人被杀害,于是华人不得不进行反抗。
1850年,郑宏继任甲必丹,郑宏碰到许多困难,华人从星加坡偷运各种货物进鹿邑,当年最著名的商运领导人为林三安,于1854年6月12日被荷军拘捕,被控暴动首领,于1854年10月24日被判处死刑,头颅割断后,在鹿邑枭首示众,为时15天。
1850年,乌乐的霖田公司或庐末的十五分公司跟三条港联合,荷殖民政府挑泼苏丹,打算把华人的矿场封闭占为己有。于是大港联合两公司并入和顺公司加强力量,因此又形成“和顺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