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进佳:马来西亚执意要签署这份自由贸易协定,正是因为我国政府没有一套让我国摆脱依赖出口导向经济的策略,而要争先恐后去接受由跨国财团支配并赋予跨国财团更大权力的TPPA。TPPA对于衍生经济危机的雄厚跨国资本来说,的确是一份史上欺诈标准最高、在牟取暴利上最具进步意义的贸易协定。对于马来西亚来说,TPPA应该就是21世纪版本的《邦咯条约》——引殖民者入关!
TPPA引殖民者入关
——平民百姓得到什么?
编按:备受瞩目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A)将于本月26日与27日在国会辩论。《当今大马》征集专栏作者从不同知识领域撰稿,组成“TPPA专题”,为读者剖析这份协议的意义及其深远影响。
【经济篇】
我国政府宣称,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A),马来西亚出口商可以在电器、电子产品、化学产品、棕油产品、橡胶制品、木制品、纺织品及汽车零件的出口上取得竞争优势。
政府执意要加入TPPA的“理据”是,我国的本地市场规模小,必须继续“采取开放贸易与投资的制度”,去促进经济增长,同时提供高技能就业机会及促进科技发展创新云云。
显然,我国政府的策略是继续打造出口导向的经济。但是,政府部门里头的决策者们似乎忘了,正是多年来的出口导向经济,为了生产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品,导致我国的工资一直被压低,而我国的本地内需市场也就一直维持在“小规模”的范围,或只能靠政府投资去拉动内需。
更令人忧虑的是,签订TPPA的各国政府以为,不惜代价赋予跨国财团更多权力和权利,就可以刺激更多的投资去发展经济,但长远来说,这对普罗人民却是祸害无穷的。
协议为跨国公司黄袍加身
在跨国财团利益的主导下,以美国为首的12国政府经过7年的谈判所达成的TPPA,旨在加强维护大财团牟利的权利,形同为跨国大公司而草拟的《权利法案》。

在TPPA下,外资企业的地位被提高到跟12个主权国家平起平坐。TPPA并没有限制外资公司向签署国的政府索讨它们的“权利”。在TPPA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下,外资企业可通过国际仲裁庭向政府追逃的赔偿,包括了该外资企业因其所指控的政府公共政策而导致其损失“预期中的未来盈利”!
如此一来,将导致政府在制定理应照顾人民权益的政策时,却首先要看跨国财团的脸色,确保所制定的政策,不会损害到这些跨国财团未卜先知的利润!就算是政府实行的金融规管政策,也包括在TPPA争端解决机制下,外资公司可索赔的范围。
TPPA是美国政府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所谈判出来的第一份国际协议,但是身为当年掀起全球金融海啸的源头,美国政府非但没有借助这项新的国际协议去修补金融业去管制化所带来的问题,反而赋予金融机构挑战政府金融政策的新“权利”,让金融泡沫及危机的威胁以明文规定的方式烙在环太平洋国家身上。
为财团利益侵蚀人民权益
TPPA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章节,实际上是在保障持专利权大公司的利益垄断,是为大公司制定的“保护主义”,跟“自由贸易”扯不上关系。
持有专利权的制药公司,能以其既有产品有新用途、新使用方法或新使用程序为由,在药物或生物药物的专利权20年期限结束前,申请另外20年专利权。享有专利权“保护”的药物,跟仿制药的价格,相差可高达十倍。
这种允许制药公司可不断更新专利权去延续垄断的机制,让大药厂袋袋平安的时候,却拖延了价格更便宜仿制药及生物仿制药流入市场的时间,让众多需要这些药物的人士,必须长时间支付多十倍的价钱去买药,这对公共医疗来说是弊大于利。
在关于版权的TPPA条款中,除了将书本的版权期限从原本的50年延长到70年,也规定签署国政府必须制定更苛刻的版权法,将任何复制拥有版权作品的做法列为犯罪行为,“违法者”将面对监禁刑罚或高额罚款,而用以复制版权作品的任何机器都必须被销毁。
享有版权保护已非原创者

版权可以转让,所以真正享有版权保护的未必是原创者,而是购得版权的财团。所以,“严打”所谓侵犯版权的做法,实则就是保障财团的利益。TPPA并没有把“合理使用”纳入在版权相关的条款内,所以非商业用途复印书本也是犯法行为。
这将限制了知识的传播,结果知识最后沦为付得起钱的人之特权。社会的不平等也将因知识分享上的不平等而继续恶化。
TPPA也禁止人们规避“数字版权管理”(DRM)的做法,分享如何修改软件或数码设备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这肯定不是鼓励创意的手段。TPPA规定政府必须严格执法对付“侵犯版权”及施以重刑,将会对要使用既有版权作品的创新者们造成寒蝉效应。
试想象下,如果你只是在互联网上分享文档或把蓝光光碟电影翻录在电脑中,你的电脑随时可被执法单位充公。
此外,TPPA条款也把任何获取或揭发储存在电脑系统中的商业机密之做法列为犯罪行为,就算是被揭露的信息涉及到公共利益也不例外。这将让揭发企业不法行为的记者或吹哨者随时都会沦为阶下囚。
也许在政权经常使用恶法对付异议人士和吹哨者的马来西亚,多一个让当权者打压信息与言论自由的管道也不算多了。
更多的消费选择有何用?
TPPA对于从事商品出口的商家来说,可能会因享有更多的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而获得好处。不过,来自美国的大公司也将同样在马来西亚享有市场准入。当财雄势厚的美国大公司可以更轻易前来我国开设办事处及营业,跟本地中小企业形成的竞争中,到底会是谁吞噬掉谁呢?
跨国大公司可带来更先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那有什么问题呀?中小企业的经营者都是本地人,至少他们在本地生活、在本地消费,而这也带动地方上其他小商户的商机,如夜市小贩、餐饮业等。

但是,一旦众多的中小企业被跨国大公司淘汰后,大公司的利润不会流入到地方上变成商机,而是随外资流出国外,结果本地市场又会进一步萎缩,地方上的社区将陷入贫困化的危机中。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声称,我国在TPPA生效后将消除来自TPPA国家将近85%商品的进口税,到时消费者可以享有更多价廉物美的消费选择。但问题是,当社会普遍贫困化,打工族和小商家的实际收入减少了,又如何去享受这更多的消费选择呢?
经济增长不是一切
也许我国政府的盘算是准确的,那就是我国经济会因加入TPPA而有更多增长,而我国也能够在吸引外资上跟越南竞争。不过,若TPPA造成本地内需市场萎缩、药物价格高涨、书本价格上涨、政府在制定照顾社会福利政策时受到财团利益的限制,那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及外资的涌入,对我国平民百姓来说又有何意义?
再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及外资的增加,跟社会财富是否公平分配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若没有解决贫富差距的重新分配措施,人民的生活素质也不会因为经济增长了而有所改善,社会不公的现象也会继续恶化。
马来西亚就算没有加入TPPA,不代表我国的经济就不会增长。我国政府一头栽进TPPA的谈判中,并执意要签署这份自由贸易协定,正是因为我国政府没有一套让我国摆脱依赖出口导向经济的策略,而要争先恐后去接受由跨国财团支配并赋予跨国财团更大权力的TPPA。
TPPA对于衍生经济危机的雄厚跨国资本来说,的确是一份史上欺诈标准最高、在牟取暴利上最具进步意义的贸易协定。对于马来西亚来说,TPPA应该就是21世纪版本的《邦咯条约》——引殖民者入关!
下篇预告:王德齐告诉你,所谓的“经济成长”,如何颠覆我国政经架构?
【延伸阅读】
【经济篇】王德齐/ TPPA如何促进经济?——既是成长,也是颠覆
朱进佳,曾因反对内安法令而被停学,也担任过人民之声协调员。目前为社会主义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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