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风雨沧桑,革命家属、无辜群众受累
第七章 风雨沧桑,革命家属、无辜群众受累
由于革命武装力量蓬勃发展,工作范围扩大,斗争更加尖锐化,我们在第四军分区的几家革命家属和骨干群众的暴露是无可避免的。
敌人为镇压革命力量,采用军事围剿的同时,也加强对坡中的革命群众,革命家属进行威吓迫害,甚至无辜群众也惨遭其害。
为了表扬和追忆他们对北加革命事业作出牺牲和贡献,也表示我对他们的无限
怀念和感恩。在此,我对他们的有关事跡,略述一二。
第一节 江若勤家
江若勤先生在60年代动荡时期,白手起家,历经沧桑。少年时勤俭节约,敢作敢为。婚后居住在顺溪美禄福民路,自创蛋鸡行业,在他经营下,农场越做越大,生活水准大大提高,是个小康之家。
60年代初,英政府当局积极推行“华文中学十年改制计划”。在该计划下,诗巫市多间中学都在变相中接受改制,成为英校。光民中学是座落在本地区的一所中学,为使这间中学不被改制和沦为奴化教育的牺牲品,在革命组织的领导下,他敢于斗争,敢于向恶势力抗争。在1961年11月底的一次改制与反改制会议上,他与洪桂生、陈同发、江福光等青年因见当年的光中董事长为个人私利不敢反对“改制”来讨好英国人,在气愤之下,把对方狠揍了一顿,以示教训。为这事,他们四人被控上法庭。他们也请王启同律师帮忙辩护,唯法官判他们打人(因对方有人在打架中挂了彩)就不对,因此四人被罚款600元而获释放。他为光中,为捍卫母语教育,出钱出力;他积极带头把自己的子女送进独中。因此,也可以说他是一个为维护华文教育的积极捍卫者。
他是人联党的老党员。年轻时积极参加人联党的党务工作。他积极参与人联党所发起的反大马,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当1963年,所谓的联合国调查团来诗巫省调查民意时,遇到了三万多人的反大马示威,结果遇到警方的阻扰,演变成暴动。他也是其中的一个热血男儿。
初期人联党的斗争,遭到反动当局的残暴镇压,许多革命志士被捕入狱,更有许多热血儿女为避开反动派的逮捕而相继走入农村。“非法隐藏”战斗就这样开始当时他们一家成了我们的保干群众。负责提供饭菜,当义务联络员和协助领养一位同志的女儿。
1970年,他的女儿江丽妃,因积极参与革命活动而暴露。为了更好革命,她决定参加北加人民军。父母知悉情况后,虽然感到依依不捨。但为了尊重女儿的决定,为了革命利益,他不但不反对,反而还坚决给予支持和鼓励。女儿参军那个晚上,他在自家举办了“告别晚宴”。在宴会上,他痛斥政府的腐败无能和许多政策的不公平,并对我党领导的革命斗争寄以无限的期望,他鼓励自己的女儿要听党的话,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要把革命事业进行到底。全体参与宴会的同志,都为他感慨激昂的谈话而感动落泪。
真是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呀。1970年8月22日连续74天的24小时戒严打破了江若勤先生的美梦。当时他的农场已有数千只蛋鸡,本想今后生活将过得更好。哪里知道,戒严期间鸡蛋卖不出去,堆积如山,有的成了臭蛋。人家说,菜不用肥料尚可过关,家禽没有了饲料,就要连本带利一起完蛋的。因戒严是突发的,全无储备,饲料和药品严重短缺,因此死亡率很高,他蒙受惨重损失。
由于全日戒严,坡民全无准备,因此粮食等很快用完。约三十天后,政府宣布解禁数小时,让坡民到市区方便。江若勤乘机便与坡民蜂涌到市区购买必需品。可当他要回家时,在江边码头被警察带走。由于他不肯出卖革命利益,在诗巫“京林乐”监狱约拘留八天后,被送进古晋集中营,成为政治拘留者。
1970年12月我重返工作岗位,随同前往的有成平,丽妃等来到了他的家。当时江若勤已被捕,嫂嫂初见我们时感到惊讶和害怕。
初时,她对丈夫被捕,对叛徒的出卖和敌兵的镇压有些不满和消沉,但看到我们仍然继续坚持革命,勇于斗争而感到欣慰,并问长问短,问寒问暖,还杀鸡给我们补身体,使我们非常感动。
当时,我们就是依靠这样的一批群众骨干,一步一步把整个低沉的革命气氛搞起来,因此,他们一家是功臣之一。
可是我们的活动,被坡里的敌特分子出卖。政府当局认为,只要切断了革命家庭与共军来往,就会失去靠山,就会失败。于是在诗巫和泗里街等拉让江流域地区的华族革命家属和革命群众,约有30家前后被迫迁移到古晋的新村。可敌人哪里知道,革命己成“星火燎原”之势,一触即发,一场革命武装斗争的高潮就要到来。
1972年中,政府释放了江若勤先生,并限居在古晋大富村,与一家人同甘苦共患难,勇敢的走向未来。
时过境迁,万象更新,北加武装斗争于1990年全面结束,大家又返回家园生活。
2007年,我与黄招发等到诗巫,拜访了他。他坦言,对过去的斗争不言悔,反帝反殖斗争没有错,我们的革命武装斗争也没有错。无奈我们却以失败而告终,此乃当时主客观因素所导致,非我们主观意识能改变的。
我们祝福他和嫂嫂身体健康、长寿,生活愉快!

江若勤先生
第二节 我全家被迫迁入古晋新村
在江先生一家被迫迁的同时,於1971年9月16日约于早上8点,敌人便包围了我的家,一个政治部女官员上家表明了身份,便通知母亲,要全家迁移到古晋新村,命令我母亲快点收拾行李起程。
由于家中东西太多,特别是货仓里尚储藏有几百公斤的稻谷,不能立刻运走。因此,敌方允许我祖父一人单独守家。母亲只好收拾一些细软,跟着敌兵一路来到鼎新码头。几个在学校念书的弟妹也被带到码头。当晚全家人在诗巫警察局过夜。
事发当天,二弟子法刚好是在诗巫市华盛板厂做工。敌人也不放过,要抓他同去古晋新村,无奈军警讲错名字,找不到人。因此二弟在工友们的掩护下,安全转移,并于当晚在叔叔家与父亲见面,并得到父亲的同意,决心参加北加人民军,为争取北加的独立解放而斗争。
第三天,在地方党组织的安排下,二弟如愿参加了顺溪美禄民运组。二弟是个老实人,做事勤勤恳恳,为人忠诚老实。在十九年的武装斗争生涯中,他在党的领导下,转战祖国的东西南北,不怕苦、不怕脏、工作服从分配,他战斗过华区、混合×、民族X、边区,当个宣传员、战斗员、运输员、联络员,只要他能干的事,他就干。住营休息时,他主动站岗放哨或拿水、劈柴烧火、煮饭;在行军中,主动当尖兵在前面开路侦察,有时在后面当阻击或灭迹,是个很好用的机动战士。我感到欣慰,他能坚持到1990年成为武装斗争最后一批走出森林的战士。
且说,父亲在家出事的那天清晨,天尚蒙蒙亮,恰因有事,踏着脚车外出了。因此避过被捕的厄运,并于当晚下榻在梅园路堂弟家。父亲处理好我二弟的事后,决心坦然面对现实。第二天便推着脚车在诗巫码头附近溜达,等待敌警的逮捕。父亲很快就被捕,并押上大轮船与家人会合。一家人见面,虽忧亦喜,相互拥抱,痛哭流汨,真情显露无遗,全船的人都为之感动。
随船同去新村的尚有福昌伯(黄福庄,理生家人)全家、爱发伯(黄爱祥,仕武家人)全家、江若勤一家等等。大家都是在那斗争年代中走过来的,明知前面的道路是困难重重。但他们互相鼓励,互相照顾,随大轮船,勇敢地踏上新的生活征途。
来到古晋西连22哩,住进了大富村第四路的一间单层小茅屋。这个小茅屋,只有一个房间一个厅,没有电、没有水、连地板也没有(是泥土)。由于来时匆忙,很多东西都没有带来,真可说是家徒四壁。
父亲是个木匠,顺手拆些木板,做了几条大长凳并在大厅做个大床铺,好长一段时间,一家人就这样挤着睡在一起。
人家说患难见真情,第二天同村的乡亲(也是一起来受难的同胞),纷纷前来探望,嘘寒问暖,有的送菜、送米、送甕(盛水用)等,好不热闹,父亲做的几条大长凳,刚好派上用场。母亲高兴的忙里忙外,烧水泡茶、招待客人。
不久后,祖父也放弃诗巫的家业,来到古晋与家人共度难关。
困难吓不倒有心人,我家人后来在古晋租了15依甲的田地,年年种稻,种菜早出晚归,辛勤劳作,渐渐的生活有所改善,弟妹们终于含着笑脸上学堂,并学有所成。
我们的父母是伟大的,他们对我与二弟离家参与革命事业,无暇照顾家庭,并无怨言,只有担忧。后来,我的大女儿出世不幸天生残疾,还是由父母无悔的主动承担下来。我深知,我欠父母太多了,望在有生之年,尽孝侍候老人家。在此我深深祝福母亲健康长寿。

由左至右:赖子铨、俞惠莲、吴美兰、赖子法
第三节 李亦来事件
为了生活,为了要解决每天三餐吃饭问题,许多群众都会在戒严时间内,冒着生命危险,下地种菜、採菜、养家禽等。民以食为天嘛,有些军警也会体谅当地民众的苦衷,给予一些方便。
但在德洛邦河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心寒之事。那是,1971年10月11日晚上约9点半,一阵仓促的枪声掠过宁静的夜空,使当地居民更显寒心打颤。李亦来一家三成员在巴拉术被保安部队人员开枪击毙。
李亦来,男性,41岁:张淑珠,女性,41岁;李丽珍,女性,16岁,家住巴拉术江边(靠近德洛邦河)。据报导,他们是前往对面江之“陆上运动会”处兜卖冰条、冰淇淋和糕饼后,在回家途中被保安部队喝令停步不果,开枪击毙的。
当时在该区实施自晚上7时至次晨6点的宵禁令。李家为了生活,延迟到晚上9点许才抵达出事地点。当地居民和社会舆论对此事件表示悲痛外,更对军方草菅人命、乱杀无辜,表示愤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