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砂肯雅兰全民党主办,人民公正党、砂独大联盟及砂拉越之子协会(PANAS)协办的「砂拉越日」庆祝活动,将于本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时,于诗巫之窗盛大举行。此项活动,已经获得诗巫市议会批准使用诗巫之窗场地,也获得诗巫警方的批准集会。举办方面表示欢迎各族、各界同胞踊跃参加722庆祝砂拉越日活动。

22日诗巫之窗举行 砂独立日邀民同欢
(诗华日报诗巫14日讯)
砂肯雅兰全民党主办,人民公正党、砂独大联盟及砂拉越之子协会(PANAS)协办的「砂拉越独立日」活动,将于本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时,于诗巫之窗盛大举行。
该党呼吁全体砂州人民踊跃出席,共同庆祝砂州独立日。
集会活动已获批准
主办者今早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7月22日砂拉越独立日活动,获得诗巫市议会批准使用诗巫之窗场地,也获得诗巫警方的批准集会。
主办者表示欢迎各族、各界同胞参加722庆祝砂拉越独立日活动。也欢迎朝野政党和各族各界公民组织及宗教团体与学校学生一起联办,踊跃出席这项庆祝活动。
欲知进一步详情,可联络肯雅兰全民党 Franky Anong,手机019-8617110、人民公正党,曾宪爵,手机019-8873515。
砂拉越从英国取得自治权力,砂政府宣布722为砂独立日
53年前,1963年7月9日这一天,英国政府﹑马来亚政府﹑砂拉越政府﹑北婆罗洲(沙巴)政府及新加坡,在英国伦敦共同签署了《1963马来西亚契约》(MA63)。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迪南沙登,于今年6月15日中午在砂拉越立法会议上进行总结时说,砂拉越是在1963年7月22日取得自治权力,而有关日期,目前已被砂政府宣布为砂拉越日。
砂沙新马四个政体,合组马来西亚联邦
首席部长阿迪南特别郑重地重提,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史蒂芬加隆宁甘在1963年9月16日于中央广场宣读的《砂独立宣言》。在这份《宣言》里声明:砂脱离殖民政府的统治,砂人民将自治,并能够全面主宰自身的命运;《“砂独立宣言》也明确说明:“砂拉越﹑北婆罗洲﹑新加坡将与马来亚联邦结成联邦”。
砂是联邦的一部分,不是马来亚联邦的一个州
阿迪南强调称,砂拉越是联邦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马来亚联邦的一州。有鉴于此,砂拉越与沙巴理应拥有更大的行政﹑立法及财务自主权。阿迪南指出,唯有在英国政府﹑马来亚政府﹑砂拉越政府﹑北婆罗洲(沙巴)政府及新加坡在1963年7月9日共同签署马来西亚契约的前提下,马来西亚才得以成立。
回顾历史
1961年7月英联邦国会协会在新加坡召开会议,4地区(马来亚、新加坡、汶莱、砂拉越、北婆罗洲)代表成立了马来西亚团结谘询委员会(Malaysia Solidarity Consultative Committee)。
1961年8月东姑前来砂拉越向各政党说明:砂拉越与其他两邦(北婆及汶莱)与其他马来亚联邦(11州)以相等(Equality)地位,组织马来西亚(Malaysia)。
葛波特调查团于1962年2-3月来砂调查。报告出炉,英国与马来亚政府就组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确保砂沙在极有保证下组织一个新的联邦。
1963年5月英女皇二世签署了一项法令,确保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内,成为一个自治 (Self-governing) 地区。
砂拉越与北婆罗洲(现称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联合邦,终于共同组织(Federated)一个新国度:“马来西亚Malaysia”。
砂拉越已故国会及立法议员兼部长黄金明,在多次场合都强调砂拉越不是加入(enter),而是与北婆(今沙巴)、新加坡及马来亚组织(Formed)马来西亚。在官方的文件中,有关马来西亚联邦的组合中也都是用formation, federated, promulgated等字眼。
马来西亚成立至今,已经长达53年。在立法会议上,阿迪南重申,在马来西亚日,砂拉越是摆脱英殖民政府的统治,但却不是成为马来亚的殖民地。
他说:“砂拉越乃是一个同意共组马来西亚联邦的自治之邦。”
阿迪南也在立法议会上说,1963马来西亚契约,概括了砂拉越与沙巴参组马来西亚的条件,并做出了保障砂拉越与沙巴特别权益的规定,以确保砂拉越与沙巴不会成为前马来亚联邦的一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