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摩:纳吉政府若是签订跨太协议,形同背弃阿都拉萨致力把东盟打造为“和平、自由和中立区条约”。美国出台跨太协议,意在排挤中国乃路人皆知。越南身为美国宿敌却心切加入跨太协议,旨在制衡中国。“然而,鉴于可疑的经济惠利,及牵涉巨大风险,为何马来西亚政府渴望加入”?“首相纳吉或要表明其‘重返美国计划’?”
泰菲不签跨太协议必有因
佐摩抨纳吉“下池再学泳”

大马政府以利于我国经济为由,欲签署跨太平洋协议,但著名经济学家佐摩(Jomo Kwame Sundaram)抛出一问:为何泰国与菲律宾不愿签署这项条约?
他今日出席大马经济协会举办的“2016年跨太平洋协议论坛”后,比照东盟诸国,剖陈各国签署跨太协议与否的利弊关系。
佐摩甫卸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一职。他先是反问,既然马来西亚一味以其他国家为例,证明加入跨太协议有理,为何泰国与菲律宾却不愿加入?
“为何泰国不感兴趣?为何与美国关系密切的菲律宾不感兴趣?菲律宾与泰国,是否(真的)看不到诸多好处吗?”
不过,根据《路透社》去年11月27日报道,泰国副首相宋杰(Somkid Jatusripitak)表示,泰国“极有可能”会成为跨太协议一员;而《马尼拉时报》(Manila Times)在1月7日报道中,引述菲律宾贸易工业部消息指出,该国必定会加入跨太协议。
各国皆有盘算
佐摩以印尼为例,指一些人认为印尼政党轮替,加上强烈民族情绪,使其兴致缺缺,不热衷跨太平洋协议。
“汶莱是一个小国。他们没有发展雄心,只冀望石油生产源源不绝。”
反观新加坡,佐摩认为,该国早已在加入之前作诸多让步。
“对他们而言,他们(加入跨太协议)全无创痛。”
“就越南而言,他们做了一番盘算。35年前,他们与中国开战,现与中国存有诸多问题,不满中国政府。(斟酌思考后)他们部署战略:拥抱美国。”
违背拉萨努力
今年适逢首相纳吉之父,即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辞世40周年。佐摩点出,纳吉政府若是签订跨太协议,形同背弃阿都拉萨致力把东盟打造为“和平、自由和中立区条约”。
他说,美国出台跨太协议,意在排挤中国乃路人皆知。
他续说,越南身为美国宿敌却心切加入跨太协议,旨在制衡中国。
“然而,鉴于可疑的经济惠利,及牵涉巨大风险,为何马来西亚政府渴望加入?”
“回应(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重返亚洲计划,首相纳吉或要表明其‘重返美国计划’。”
“1%增长也好”

“2016年跨太平洋协议论坛”,主讲人除了佐摩,还包括马大法律系教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伊斯兰Muamalat銀行主席莫哈末穆尼尔(Mohd Munir Abdul Majid)、大马厂商协会主席苏子文。
其中,佐摩与古迪亚星反对跨太协议立场鲜明,而莫哈末穆尼尔苏子文二人,则极力拥护这份条约。
苏子文一再指出,尽管我国已签署7项双边自由贸易协议与5项区域自由贸易协议,但本地市场规模仍是过小。
他说,即便跨太协议只能带来1%至2%经济增长,总算聊胜于无。
“(签署)跨太协议,总不会比我们现在更糟……尝试一下。若你不喜欢,较后可以退出。”
菜鸟面对老手
对此,佐摩驳斥说,人们谈论跨太协议之时,总是只提好处,不说代价。
他一针见血指出,跨太协议这场博弈当中,美国等犹如专业玩家,马来西亚充其量只是“菜鸟”(amateur)。
“这像是说,先跳下泳池,我们再学游泳。世界不是这么运作的。这很幼稚。”
“我们正踏入一个未知领域,那里的人经验老道,他们已草拟过这种协议很多次,并且每次都在进步。而我们自以为聪明(就签了)。”
就业机会损失
他说,无论是根据普华永道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或是其他经济模型,得出结论皆一致:跨太协议对马来西亚带来的惠利甚少,反而代价巨大。
他以联合国全球政策模型(UN Global Policy Model)分析,跨太协议会带来的影响如下:
—在一些国家(不包括马来西亚),造成国内生产总值净损失(Net GDP losses);
—对跨太协议成员而言,经济惠利微不足道——发达国家而言,10年期间,增长少于1%,发展中国家则低于3%;
—跨太协议会造成所有国家损失就业机会,净失业达77万1000份;
—带来更大不平等;
—对非跨太协议国家而言,跨太协议会造成国内生产总值与就业机会的损失。
如何阻铝土矿?

古迪亚星(见图)则从“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角度,分析跨太协议弊端。
他说,跨太协议拥护者宣称,这项机制能够保护政府,以免动辄遭公司起诉,但若有公司曾称,盈利手段遭遇干扰,因此控告政府,显示这些防范措施不起作用。
他说,单是2014年,在这项机制下,即有608宗案件针对政府的官司,而大部分起诉人为美国企业。其中,6成案件发生在发展中国家。
“现在,我们出于公共健康与环境危害,中止铝土矿活动。想象在‘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下,若一个外国公司涉及矿业,而我们阻止他,我们可能会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