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万千(上图):董总是否可以考虑,于近期内召集一项反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内容的群众抗议大会,抗议大会的议决案必须寄给各有关当局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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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博客曝光的批文
马 来西亚教育部教育机构及教师注册总监阿都嘉化于2012年7月26日致给丹斯里童玉锦,批准建立“关丹中华中学”的教育部批文,在移交给隆中华董事部之 后,由于迟迟未见公布,遂引起华社广泛关注和争议。最不可思议的是,批文内容竟然可以在各种理由下被“封锁”了长达近一个月之久,一直到8月下旬才在林放 的博客上全文曝光。林放“越俎代庖”的“揭密”行为,显凸了事情的复杂性,和申办者似乎有身不由己的难言之隐。
在 “黑箱”已经打开,“丑媳妇”见过“公婆”之后,隆中华独中董事会、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及华总三造,终于在8月29日召开联合记者招待会,证实该批文里 “有不尽人意之处”,而且表明已经去函教育部要求厘清:(a) 有关条文8:新学校将推行独中统一考试(UEC),其主要教学媒介语为华文;(b) 新学校的课程与行政制度均以吉隆坡中华独中的模式为准,其行政语言为华文与国语。
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召集人黄道坚进一步表明工委会“不满意批文也要建校”的立场,表示准备“在‘小门’中做一些事情”。虽然争议还在延续中,但一些关键的问题已经逐渐明朗化。
(二)“华文独中”变成“私立国中”
首 先,教育部批准的既不是隆中华的“分校”,也不是什么全新的“独中”,而是一所称为“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教育机构”。若以批文的内容为准,它更像是一 间“私立国中”,因为批文第8条规定:“这所学校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课程(KBSM )/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根本没有提到准许教授“独中统一课程”,提到的只是语焉不详的“教育部已经获悉,这所学校也会教授国家课程以外的科 目”;而3.7条则规定其考试为初中评估考试
(PMR)、大马教育文凭( SPM)和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独中统一考试则完全没有提及。
换 句话说,教育部批准的这所“关丹中华中学”,根本不具有目前60间华文独中所具有的各项主要特征,包括董事会拥有办学主权、以华语作为主要教学与行政语 言、采用独中统一课程及学生必须参与独中统一考试等。它关系到华文独中变质的严重问题,不是一句“有不尽人意之处”的轻描淡写可以加以概括的。
(三)批文贯彻“历史协议论”
我 国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在回应“520申办关丹独中和平大集会”的要求时,以“历史协议论”作为藉口,说什么维持现有独中数量是先贤的协议,而教育法 令也因此没有阐明增建独中的条文。他表明在现阶段,如果没有更改政策和修改法令,身为教育部长,他不能作出任何决定。“关丹中华中学”的批文,无疑是在贯 彻慕尤丁的“历史协议论”。
我 们不清楚魏家祥在教育部起草批文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从他处处为该批文辩护,胡说什么“申请什么就批什么” ;而且不但不敦促教育部正式回复要求厘清批文内容的函件,反而自甘沦为批文的辩护士,紧抓语焉不详的第8条文 作为可以教授独中课程和参与独中统一考试的根据,认为批文无需作任何更改,教育部不回复童玉锦要求厘清批文内容的公函也无所谓等等。
教育部不准备批下一间“华文独中”,其实从6月16日教育部长慕尤丁向媒体发表的言论中,已经有迹可寻。当时他说:内阁会议原则上同意在关丹兴建学校事宜,而该所学校要符合我国教育法令和政策,这所学校的性质及如何进行建设,则交给马华公会负责。
慕尤丁不但对内阁会议原则上同意在关丹兴建的学校的性质含糊其辞而且还重申“该所学校要符合我国教育法令和政策”。不要忘记,慕尤丁早已表明根据所谓“历史协议”制定的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令和政策,是不允许增建任何华文独中的!
也许这才是教育部只能批准建立一所称为“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教育机构” ,而不是魏氏所一再声称的首相、副首相及内阁已经同意的“华文独立中学”,而且坚持批文的内容无需更改,也无需复函厘清任何问题的真正原因。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教育部修改批文和正式复函,厘清新学校的各项华校特征,难道不是必要的吗?魏氏何需在这关键时刻强出头来“和稀泥”,以口头的说辞来代替教育部对批文的正式厘清和更正呢?
(四)绝不能让“批文”成为另一“历史协议”
目前60间独中的董事部仍拥有办学的主权。除了必须教授独中统一课程和参加独中统一考试之外,也有权决定是否教授及以什么方式教授部分国中课程,以协助有意愿及适合参加政府公共考试的学生。换句话说,在华文独中,国中课程和政府考试不是必读和必考的。
像 隆中华独中这种兼授独中与国中课程,同时参与独中统一考试与政府公共考试(即所谓“双轨制”)的,毕竟是极为个别的城市精英学校。若从教育的观点出发, “应试教育”早已成为教育改革的对象,而以不同媒介语同时教授两种课程纲要,考两张文凭的所谓“双轨制”,无疑是更严重的“应试教育”模式,早就应该放 弃,何况政府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只是迟早的事。
回想在申办关丹独中的过程中,申办单位不断强调要办的是 “双轨制”,现在批准的“关丹中华中学”已经不是隆中华独中的“分校”了,也还是有人紧抱着“双轨制”不放。笔者最初不了解其中的奥妙,直到看了批文第8 条:“这所学校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课程(KBSM )/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才恍然大悟。原来申请书有列明“国家课程”,结果“被批准”了——申请时的这项失策,大概就是魏氏所谓“申请什么就批 什么”名句的来源吧!
然而魏氏对申请书中所列明的华文作为行政与教学语文之一、教授独中统一课程及参加独中统一考试等华文独中的特征,一一被批文公然阉割的粗暴作法却视而不见,反而要我们相信第8条文能化腐朽为神奇!
如 果教育部批准的是隆中华“分校”,不论“双轨制”存在什么争议,它毕竟还是一间“独中”,而且还有“宽柔独中分校”(有人说只是Bangunan Tambahan)的先例可循。可是,现在教育部批准的是一间全新的“关丹中华中学”,在批文中“国家课程”和“政府考试”是“被批准”了,但独中的特征 却不见踪影。这种马华称为“突破”的所谓“新型独中”,若以批文的内容为准,根本不能算是一所“华文独中”!
申办单位的当务之急,不仅仅是要求厘清,更重要的是必须确保这个“批文”,不会在将来成为华社已接受所谓“新型独中”的历史“证据”。谁敢担保有朝一日,它不会被利用来作为制定不利于华文独中的教育法令条文或政策的根据呢?
必须牢牢记住,1956年《拉萨报告书》第12条表明我国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是要“把各族儿童集合在一个以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之下”的单元政策。
到 了《1996年教育法令》,也即现行的教育法令实施后, 国家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因为该法令第17(1)条款已经明确规定: “国语必须是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除了在第28条款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者由部长豁免不受本条款约束的任何其它教育机构。”。
目前60间华文独中就是在教育部长的“豁免”下生存。若将来教育部长只“豁免”像“批文”下的“关丹中华中学”一样的“新型独中”,那么,60间华文独中就可能要面对另一次改制的浩劫。事关民族教育的存亡,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五)华总等三造与董总会谈的结果
华总等三造与董总在9月7日就“关丹中华中学”课题的对话,除了各自表述之外,无法达致共识。会后,董总主席叶新田发表了以下几点看法,值得重视:
* 大家都不满意批文内容,虽然不满意程度有所不同;根据董总目前的理解,这不是一所华文独中。
* 关丹华文独中的申办,不仅是关丹地区性问题,还是全国性问题,因为在关丹申办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是来自全国各地的、5千人出席的520大集会的议决案。
* 董总必须确认工委会所办的是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后,才会提供办学的协助与支持。
争 议发展到现在,能达致“大家都不满意批文内容”的共识,还是难能可贵的。事实证明,董总对有关批文内容的质疑与揭露基本上是正确的,虽然叶新田在申办过程 中,如果真的有引荐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取得隆中华独中董事会的同意,以“双轨制”作为申办隆中华“分校”的模式,应是一种失策。
鉴 于520大集会的议决是要办一间真正的华文独中,而工委会所申办和内阁所答应的也都是一间华文独中。现在批文出现了问题,答应为申办“护航”的董总,是否 应该领导华社,开展某种形式的抗争运动,要求“一诺千金”的国阵内阁,指示教育部修改和厘清批文,兑现它答应关丹办一所华文独中的诺言?
至 于说董总必须确认工委会所办的是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后,才会提供办学的协助与支持,则显得比较被动与消极。基于复办关丹独中工委员召集人黄道坚已表明 会尽力复办一所符合独中办学方针的学校,董总为什么不是在关丹中华中学确立其办学方针与付之实施的过程中,而是在之后才给于协助与支持呢?
(六)到底办还是不办?
关丹中华中学到底办还是不办,我们不妨先从华总等三造在与董总对话时所表明的“边做边厘清”和董总所表明的“确认后才配合”的决策切入,我们可以得出:
第一, 双方都不会同意,按照批文的规定,办一所 “私立国中”. 因为关丹以至全国华社所要求的, 以及首相、副首相和内阁所答应关丹建立的乃是一所“华文独立中学”,而不是“私立国中”。
第二, 9月16日华总代表大会上重申“多年来不断通过协商陈情来争取关丹独中计划”,可见“边做边厘清”的策略,主要还
是想利用13届大选来临的“契机”,通过内部争取,批文若能获得修改与厘清最好;否则,就按照魏家祥对批文第8条的口头诠释,放胆去做。因为它毕竟牵涉到首相、副首相和内阁的许诺,相信当局也会一眼开、一眼闭。双方若能相安无事,所谓“边厘清”者,最后也可能是不了了之。
第 三, 到目前为止,也看不出董总所表明的“确认后才配合”的决策,有准备领导任何具体反批文的抗争运动。至少到9月26日为止, 董总的火力都会集中在要魏家祥“引咎辞职”的“926华教救亡抗议行动”上。因此,“确认后才配合”的策略既不是为了对批文展开抗争,也不是为了协助工委 会把关丹中华中学办成一间名副其实的华文独中,更多的也许是在提醒工委会: 如果关丹中华中学不是一间董总认可的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董总有权不让该校的学生参加独中统一考试。
问题是若工委会办的是国中,它的学生有需要参加独中统一考试吗?
(七)两项具体建议
最后,以下列两项具体建议,作为本文的结束:
1. 董总是否可以考虑,于近期内召集一项反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内容的群众抗议大会,明确重申520大集会的议决是要办一间真正的华文独中,而复办关丹独中 工委会所申办和内阁所答应的也都是建立一间华文独中,因此有关批文必须加以更正和厘清。抗议大会的议决案必须寄给各有关当局备存。
2. 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边做边厘清”的决策,是否可考虑增加以下三点内容:即(一)明确表态反对批文,坚决不同意创办任何 “变种独中”;(二)中华中学董事部,承诺准备在各有关方面的协助下,制定符合华文独中特征的各项办学方针,并加以落实;(三)既然已经不是隆中华的“分 校”,就可搁置具争议性的“双轨制”,集中教授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准备学生将来参加华文独中统一考试。这么做,既可显彰华文独中的课程特征,也可以摆脱国 中课程和政府考试是必修和必考的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