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开始,所有在砂的石油与天然气工业承包商、二手承包商及业者,都必须尊守《1958年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及其他相关条例,向砂政府申请执照。在《1958年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下,所有在砂的油气公司,包括国油都必须申请执照,没有遵守这项法令的公司都将受到法律对付。此外,在相同法令下,所有公司都必须透过砂拉越石油公司,向砂矿物质管理局做出申请。 国油在砂上游油气业投资高达1830亿令吉,自1976年起,已缴付了330亿令吉给砂政府。
(诗华日报古晋30日讯)
从7月1日开始,所有在砂拉越操作的石油与天然气工业承包商、二手承包商及业者,都必须尊守《1958年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及其他相关条例,向州政府申请执照。
在《1958年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下,所有在砂拉越操作的油气公司,包括国油都必须申请执照,没有遵守这项法令的公司都将受到法律对付,这也包括国油的上游活动!
此外,在相同法令下,所有公司都必须透过砂拉越石油公司,向州矿物质管理局做出申请。
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强调,执行石油开采法令是必要的,以让砂拉越能够监管州内的油气业者。在新条例下,他补充,国油必须透过砂油,才能够开采在砂境内的石油与天然气。
阿邦佐哈里强调,为使到砂油能够跟国油合作,前者必须被赋予一些石油开采法令的权力,而砂拉越也已发出一本“砂拉越石油与煤气业条例与基本程序”的手册。
根据手册,随着砂拉越获得监管开采石油及天然气的宪法权力,州内的油气业将经历一系列的调整。
国油在砂投资额1830亿
在一份致国油总裁及首席执行员丹斯里旺祖基菲利旺阿里芬、志期今年4月13日的信件中,砂拉越律政司拿督达拉玛目阿都拉昔表示,州政府将根据州法律监管油气下游与上游工业,这些州法律包括《砂拉越石油开采法令》、《砂拉越土地法典》及《2016年天然气分配法令》。
该信件说﹕“在7月1日之后,任何这些活动及使用州土地者,包括陆地及海上,都必须申请执照。没有申请执照者将被视为非法,并将受到法律的对付。”
根据报告,国油在砂拉越上游油气业投资高达1830亿令吉,自1976年起,该公司已缴付了330亿令吉给州政府。
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国油在砂拉越的注册业者已增加了54%。
目前,有大约5000名砂拉越专业人士在国油公司全球各地的办事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