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美嘉(上图):国安会法案并没提供,联邦宪法及武装部队法案所阐明的指挥链,因此法案是非法及完全不可运用的。 武装部队法令指出,武装部队理事会在获得元首的批准下,能指定武装部队的其中一人来领导军队。安美嘉点出,国安会法案赋权首相宣布保安区,因此就绕过了武装部队理事会。法案允许首相与国家安全理事会主席宣布保安区,这种权力无异于紧急法令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
安美嘉抨国安会法案“糟糕”
前军人被禁担任论坛主讲人

律师公会昨晚举办一场关于《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论坛,邀请一名退休空军军人主讲,但他疑受到空军总司令指示,而临时缺阵。
这名受邀主讲的军人,是大马皇家空军前政策与法律顾问莫哈末道勿(Mohamad Daud Sulaiman)中校,论坛题为“国安会法案——危害指挥链?”。

论坛主讲人之一兼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邱进福(见图),在论坛开始前宣布此事。
“我知道,你们一些人是出席来听莫哈末道勿的演讲。我认为,我们所要说的事情的找对目标了。”
“我们收到通知,莫哈末道勿受空军司令指示,不能成为今晚的主讲人。”
“我们感谢空军司令”
这场讲座旨在讨论,国安会法案赋权首相圈定保安区,是否破坏了军人的指挥链。
邱进福就认为,他们讨论了对的事情,正在提醒民众了解正确的课题。
“正因如此,我们感谢空军司令,间接肯定了我们所担忧的多项事情。”
莫哈末道勿当时人论坛现场,但他拒绝受访,仅说他所接获的命令,包括不能向记者发言。
国安会法案恶评如潮
政府早前向国会提呈《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大幅扩大国家安全理事会权力,以处理国家安全课题,其中包括宣布某地区为保安区,并且派遣部队入驻,实施宵禁。
此外,国安会也获得逮捕搜查、用武、没收产业、豁免司法起诉等的权力。
这项法案招致在野党与公民社会的恶评如潮,认为法案赋予首相的权力过大。
但政府却否认这些指控,国会下议院更于12月3日通过法案,上议院则将于下周辩论及投票表决。
论坛的其他主讲人是律师公会主席史迪文迪鲁,大马人权协会主席安美嘉、义腾研究中心(REFSA)高级研究员蓝中华和邱进福。这场论坛吸引约150人到场。
仅对付潜在国安威胁

安美嘉在论坛上狠批,国安会法案是她见过最糟糕的法案,允许政府镇压它“潜在”和“可能出现”的国安威胁。
“这真是我所见过最糟糕的法案。这与国安无关,反而是关乎不安全感和权力。”
“军人是面对真正的威胁,风险极高的威胁,已经出现的敌对行径或敌意。”
“国安会法案不谈真正的威胁,它谈的是‘潜在威胁’或‘可能出现的威胁’。”
将军警权限混为一谈
安美嘉也是律师公会前主席。她声称,在国安会法案下,若相关威胁是涉及经济的,政府也能出动军人。
她强调,警方是负责国内安全威胁,而军人则是负责外在国安威胁,因此两者的权限与职责必须分得非常清楚。
他说,若国家之间并没战争,没有涉及战俘,那相关安全课题就必须限定,只能由警方和其他拥有类似权限的执法机构负责。
“法案中并没(将军警权限)区别,所有东西都混在一块。”
“这项法案也没监督与制衡机制。一些人可能相信,首相是上苍的真命天子。我不会赋予首相这种权力,你不应给任何人这么大的权力。”
绕过武装部队理事会
她强调,国安会法案并没提供,联邦宪法及武装部队法案所阐明的指挥链,因此法案是非法及完全不可运用的。
联邦宪法第42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应该是联邦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而国安会法案第21(1)条文则指出,受委的行动指挥官能为保安区的保安部队,设立一个“统一指令”。
武装部队法令指出,武装部队理事会在获得元首的批准下,能指定武装部队的其中一人来领导军队。
但安美嘉点出,国安会法案赋权首相宣布保安区,因此就绕过了武装部队理事会。
她进一步阐述,法案允许首相与国家安全理事会主席宣布保安区,这种权力无异于紧急法令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
“在这情况下(指国安会法案),统领军队的权力属于行动指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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