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报穷局砂州分局局长查丽娜: 全砂接获1万2878宗破产的案件,其中尤以古晋最多是6671宗,冠全砂榜首!其次是美里3733宗以及诗巫的2474宗。截至今年4月为止,马来西亚报穷局仍在着手管理全马24万5973宗破产的案件。
6671宗被判穷籍 晋破产率冠全砂
(古晋12日讯)
根据马来西亚报穷局砂州分局自2007年截至2013年4月的数据显示,全砂接获1万2878宗破产的案件,其中尤以古晋最多,冠全砂榜首!
这6年来,古晋区被判入穷籍的案件是6671宗;其次是美里3733宗以及诗巫的2474宗。
马来西亚报穷局砂州分局局长查丽娜今午在公共服务领域破产讲座会上,受询时,如是表示。
陷困境速求助
较早时,砂拉越报穷局古晋分行助理局长拉迪解释,破产是指一个人无法偿还债务的统称,必须由法庭来宣判,而判入穷籍者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第24(4)条文下,其所有个人财产将委托予报穷局局长管理,而报穷局局长会将其财产变卖,以偿还予债权人。
他说,任何人若发现自己面临破产的困境,应该尽快寻求报穷局的援助,以度过难关。
列穷籍失权益
他指出,被判入穷籍者将丧失许多权益、自由且“诸事不宜”,比如不可参选为人民代议士、不可担任地方政府官职、不可在未经报穷局的允许下擅自出国、未经报穷局的允许下不可经商,不可出任企业主管、不可借款超过1000令吉等。
至于公务员方面,一旦被判入穷籍,不仅影响或“玷污”公共服务领域的名声,同时,也会影响该名公务员往后的升迁及无法享用退休福利的问题。
他厘清,人们对被判入穷籍或宣告破产者就无需偿还债务的错误概念,一旦公务员被判入穷籍,应立即前往报穷局“报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个人记录备份好,按时偿还债务,每6个月更新收入和开销记录,同时遵守破产法令。
全国逾24万宗
另一方面﹐根据当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为止,马来西亚报穷局仍在着手管理24万5973宗破产的案件。
在全国方面,2007年至2013年4月的数据显示,雪兰莪接获最多投报,共有5万6161宗!
其次是联邦直辖区4万3697宗、再来是柔佛(3万2760宗)、槟城(1万7943宗)、怡保(1万3409宗)、吉打(1万2144宗)及麻坡(1万26宗)。这些州属与城市都是全国接获最多宗破产案件的州属。
而最少破产投报的州属是玻璃市,只有755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