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及国际法院应重新审查马来西亚的成立过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与第1541号决议所阐明的“去殖民化与自决权”原则。此外,两组织也敦促联合国为沙巴与砂拉越举行公投,让两地人民民主决定自己的政治未来。
沙砂权益组织吁联合国介入 审查MA63落实状况
2025年10月21日
(古晋21日讯)澳纽沙砂权益协会与马来西亚婆罗洲权益基金会联合发表声明指出,沙巴“40%税收分成权”争议只是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遭系统性违背的一个缩影,并非单一问题。
两组织于10月19日发表联合声明时表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在建国后多项基本保障已被侵蚀,包括国家世俗体制的削弱、1965年新加坡退出联邦后沙巴与砂拉越政治代表权的下降,以及对领土与天然资源主权的不当剥夺。
它们强调,若联邦政府试图延迟、淡化或破坏高等法院就沙巴40%税收权的裁决,无异于蔑视法院及违反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形同表明政府并不承认自己受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约束。
声明指出,若此情况持续,将意味着国内的所有法律救济途径已穷尽,沙巴与砂拉越唯有通过国际法律途径寻求公义。
它们也披露,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直至1970年才向联合国正式注册,形成7年法律真空,令马来西亚成立初期在国际法上缺乏合法地位。它们认为,这与1963年马尼拉协议和1966年曼谷和平协议所规定的前提条件相违,尤其是在未进行联合国监督下的“自决公投”情况下,使马来西亚的成立合法性成疑。
两组织指出,这些问题凸显了联邦与州属关系长期存在的不平衡,强调国际社会应介入监督,确保马来西亚的建国承诺得到兑现。
它们呼吁,联合国及国际法院应重新审查马来西亚的成立过程,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联合国大会第1514号与第1541号决议所阐明的“去殖民化与自决权”原则。
此外,两组织也敦促联合国为沙巴与砂拉越举行公投,让两地人民民主决定自己的政治未来。
“几十年的违约行为已动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完整性。马来西亚的建立基于多个主权方签订的国际条约,这已不再是单纯的国内问题。”
它们进一步呼吁,沙砂政府应成立联合法律与外交工作小组,准备向国际法院提呈文件,并与国际社会接洽以推动审查程序。
“现在是沙巴与砂拉越各界领导人,无论政治立场如何,都必须团结捍卫人民权利与主权的时候。高等法院的裁决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事由,亚庇高等法院于10月17日裁定,联邦政府在近50年来未履行沙巴应得40%税收分成属违法行为。法官塞莱斯蒂娜指出,联邦与沙巴之间的财政安排“违法、越权且不合理”,并宣布第二与第三次财政检讨令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