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体制改革,第14届国会选举造就的政权轮替也对在体制内的公务员传达了一个重要的讯息。公务员必须安份守己,紧守岗位依治行事,他们效忠的是国家与元首,而不是与腐败的领导狼狈为奸,仗势欺人,出卖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当在朝政府失势时,这类滥权而不守法纪的公务员最终也会付上被革职或打入冷宫的惨痛代价。当然,人民不能对这次的政权轮替所带来的改革过於乐观,毕竟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欲想在短期内铲除体制内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腐败文化谈何容易,但我仍然默默期许,新政府可以为我们带来新希望。

蔡文铎律师:我国政治体系的缺陷(上)

“救赎”现露“修复”三权分立的新希望
在过去的历届大选,我想大家还未曾见识到任何反对党联盟像希盟在本届大选前所推出之那么详尽的竞选宣言,它有振奋人心的“百日新政落实10大承诺”,以及“5年内落实60项长期目标”,当中还有划分为5个支柱的未来5年施政计划。在这长达149页的英文版之希盟竞选宣言中,每一条,每一项都写得那么明确,精准,仿佛道尽了当下马来西亚所面对的问题。在5年施政计划中的第2个支柱,它着重於体制与政治改革,修复被破坏的三权分立制,约束首相的权力,重组首相署,重振国会的威信,把主控官的角色和总检察署切割,赋予反贪污委员会及选举委员会等机构独立的地位,直接向国会负责等。我不敢奢望希盟政府可以照单落实所有的竞选承诺,但若是它可以在未来5年内完成7成的改革工作,我想敦马与他的团队真的可以让马来西亚人民看到“希望”。

经历了国阵统治61年后的马来西亚,特别是在敦马掌政22年以及倒台前的纳吉政府,政治已经介入了国家的重要机关,行政权力持续膨涨,制衡机制失去功能,国会无法质询,政敌被以选择性地提控而打压,新闻和言论空间也受限制,当权者滥用政府资源,隐瞒国家的真实财务状况,难怪敦马形容,此次再出任首相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因为,我国处于不确定性的环境,任务比1981年更为艰鉅。他也说,他面对的是实际上已经被毁掉的国家,财政被毁,政府体系运转不灵,一个独裁体系已被建立起来。当然,一些人认为马来西亚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敦马哈迪是罪魁祸首,这次他通过希盟掌政为他提供了“救赎”的机会,或许历史会改写对他的评价。
当我们迎来“新的马来西亚”之际,希望希盟新政府能积极地推动体制改革,特别是改正下列缺陷与弊端,重新建立一个让国人引以为傲的民主制度。
(一)三权分立与实际有距离
马来西亚过去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因而受到西敏制影响,一直沿用英国的三权分立制,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这种模式主要是不让权力集中在单一机关内,并让这些分立机关产生互相监督与制衡作用,遏止滥权现象。
行政机关是通过由首相领导的内阁依法施政,制定国家的政策,负责马来西亚的行政事务。

立法机关则通过国会草拟,辩论,通过法案,制定法律,是负责马来西亚立法事务的国家机关。我国的国会是由上议院与下议院组成,上议员有70位官委议员,其中26名来自各州的2名代表,44名由最高元首委任,当中1位来自吉隆坡直辖区,1名来自纳闽直辖区,而下议院则拥有222名民选议员。
司法机关的主要角色是诠释法律,维护法治,属下单位包括联邦法院,上诉庭,高等法庭,地方法庭及推事庭等,是负责马来西亚司法事务的国家机关。
这三权的首脑皆直属最高元首陛下。
无可否认的,从国家独立至今,三权分立的体制已经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特别是马哈迪掌政的22年期间。在1988年发生了举国轰动的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被革职的司法危机,在那事件后,公众对司法信心跌至谷底。在90年代国家银行代炒外汇而蒙受数十亿令吉的亏损事件却从未展开任何调查,也没有任何问责或公布报告以彰显透明,也难怪林吉祥于2005年9月9日公开谴责马哈迪在位22年3个月期间完全破坏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在他卸任时,国会已经从未如此的像橡皮盖章,而司法也从未如此的懦弱及臣服。他也严厉谴责马哈迪在位时颠覆民主,破坏法治,侵犯人权及阉割政府机构的自主与公信力。
2009年国阵以不民主的方式夺取霹雳州政权,州秘书及警方千方百计的阻止民联州议员进入州议会开会,过后怡保高庭又发出禁令无限期禁止霹州议长西华古玛召开州议会的判决也令人怀疑国阵已经操纵着三权,似乎三权分立与实际实践确实存有距离,也印证了行政机关特别是首相的权力已经“侵入”了其他机关的权力界限。

希盟政府成立的体制改革委员会成员拿督沃拉表示,当下该委员会的主要方向就是纠正侵蚀三权分立的情况,以及恢复一些机构的独立性。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减少首相操纵主要行政机构的权力,并加强监督与制衡乃是希盟的竞选宣言之一(第12项),将首相的权力下放至其他单位包括国会。希盟有意将人权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以及司法遴选委员会成员的委任下放予一个国会委员会的批准,此举将有助于减低首相干涉这些主要职位委任的权力(第16项)。
这次选举后有几个州属在委任州务大臣的课题上面对问题,我们也见证了马来统治者在任命大臣的绝对权力。就以玻璃市州为例子,尽管宣誓就任大臣时并未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但是拿督斯里阿兹兰仍然受钦点接任州务大臣,最终在巫统的妥协下才结束了这起大臣人选风波。
另一方面,509大选后的国会上下议员也出现一种怪象。国会下议员是以希盟议员占多数,上议院则约有半数的上议员来自国阵,国会上下议院出现由两个不同的政治联盟控制的局面,这或许会拖延希盟政府将后提呈的法案,甚至可能会出现大马国会史上首次下议院通过的法案被上议院驳回的局面。尽管如此,宪法第68条文提出了应对有关局面的相关程序,让下议院能够绕过上议院以通过一些特定的法案。
(二)一人一票与选区划分出现的矛盾

要谈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就必须探讨选区划分所出现的争议,特别是在第十四届大选前仓促赶在国会下议院解散前以简单多数票通过的选委会西马选区重划报告,有政论分析此次的选区划分加剧选票“等票不等值”的现象,净选盟则抨击有关选区划分违宪,并含有政治动机。
针对选区划分与选举制度公正性的课题,至少有三个事项值得我们探讨:-
第一,选举委员会的公信力以及执行职责的标准。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政府推荐下受最高元首委任的。因此,在过去选委会给一般人的刻板印象就是在为政府“工作”。特别是经历了这次的全国选举后,因为拖延公布选举成绩造成其所剩无几的公信力进一步受挫。
进行选区重划是在联邦宪法第113条文下赋予选委会的权力。然而合法并不代表合理。选区划分对於政权的去留有至关重大的影响,攸关国家的未来,因此,选委会可谓身负重任,更应该展现专业能力,秉持公正的态度执行任务,确保人民可以在一个公平制度下履行选择政府的权力。令人遗憾的是,在选举前的选区重划建议中,引起许多争议与不满,公然地违背公正原则和倾向族群区隔,让许多城市的超大选区之选民人数变得更多,惟选委会却没有用道理说服反对意见,也罔顾民众提出的反建议,而只是一味坚持本身没有“偏帮”。也因为这样,让选委会在许多民众的心中充其量只是一个服务当下政府的一个机构,其公信力早已荡漾无存!
二,选区划分必须符合“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公正标准。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不只是单纯意谓着“一人一票”的那种概念,而且也必须尽量确保“票票等值”。
在现今几乎毫无极限的选区划分制度下,不同选区里选民的票数是不等值的。选区有一万个选民的选票,和选区只有五千个选民的选票值相比,价值只有一半,相对的,他们影响国家政治,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权利也只有一半。

就比如雪兰莪州的万宜区(前为沙登区)拥有超过178,790名选民,只能选出1名国会议员,而在砂拉越的伊干国席虽然只有19,592名选民,却同样也选出1名国会议员。虽然两区的选民们表面上都各有1票在手,但他们投出的每一票之真正实质价值却出现将近10倍的悬殊差别,从一个客观与公正的角度评估,这种“失衡”的民主制度是不能被接受的。
不可否认的,在划分选区的课题上,选委会还须考量人口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可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是核心原则,必须受到重视,不可以轻易妥协。
选区划分不公,将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选举结果,以至政党即使获得较低的普选票,也能夺下政权,我国在2013年举行的第13届大选的结果就恰恰反映了这个论点。这种局面显然违反了民主原则,也与民意背道而驰。
当然,每一个执政党或联盟都会采用有利于本身的选举制度和策略,包括杰利蝾螈(gerrymander)的选区划分方式,而要设计一套可以全面反映与落实民意的机制也绝非易事,即使是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也做不到。但是我们必须改善现有的选区划分制度,缩小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比例,朝向“票票等值”的目标,真正落实基本的民主原则。
另一方面,如果联邦政府欲认真检讨东马砂沙两邦与西马半岛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对等地位,现有的国会上下议院的议席比例将有必要重新调整,目前,砂拉越州在国会下议院的31席只占了总数222席之不足14巴仙。
三,改善现有选举制度的弊端
选举委员会必须确保其独立运作,免受首相或任何政治人物的操纵,就此,希盟政府应该尽快落实其竞选承诺,让委任选委会成员经过国会的核准,同时,选委会的成员必须包括公民社会组织的代表。
另一方面,选委会必须重新整顿现有的选民民册,清除资料背景有出入的选民,改善邮寄选民的投票程序,给予候选人或至少21天的竞选宣传期,让所有参选政党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官方广播电台或电视台亮相宣传,自动注册成为选民,为观察员及监票员尽早提供培训,杜绝执政党滥用政府资源充当竞选宣传机器等。
(蔡文铎律师是砂拉越文化研究学会副主席,他在7月14日于该学会主办首场“国事论坛”主讲《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
改革刚上路,步步为营!
砂拉越文化研究学会副主席蔡文铎律师认为,希盟新政当下摆在行动议程前端的“打贪”因具超越种族与宗教框框的普世价值观,争议和分歧不大,未来把手伸入政治与经济深处时,即会触及敏感地带,情况就不一样了。
“不要忘了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一些改革可能会触碰敏感的种族神经线而被极端份子有机可乘,炒作成为种族课题,再加上在野的势力仍不容小觑,任何改革议程都必须步步为营地谨慎推行……”
也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央理事及法律组主任的蔡文铎表示,人民不能对这次的政权轮替所带来的改革过于乐观,毕竟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
“欲想在短期内铲除体制内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腐败文化谈何容易……而老百姓也不可妄想通过这一次的政权轮替就可以全面地把过去前朝政府所累积的体制弊端都改正过来,若是太急于求成,恐怕失望更大。”

蔡文铎律师(右二)是砂拉越文化研究学会副主席,他在7月14日于该学会主办首场“国事论坛”主讲《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
他也提出,政党人士与公众舆论对“政治公义”因时而异,持有双重标准,509后国阵议员往希盟跳槽或转向支持希盟竟然没有激起民间太大的反应,也未受“激烈”的谴责。
“严格说来,无论是从哪一个阵营投向敌对阵营都是无法被接受的,不应持有双重标准。”
………………………………………………………………
蔡文铎律师:我国政治体系的缺陷(下)
(三)政治青蛙违背民意,制造政治纷争,引发宪制危机
“政治青蛙”成为第14届全国大选后的一个熟悉的政治用词,通常是指政治人物为了更换立场或个人利益而跳槽至其他政党。虽然“政治青蛙”无法左右联邦政权,但却在两三个州政权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的选举制度下,获得超过半数议席的政党或政治联盟被赋予权力组织州政府,但若朝野议席非常接近,个别中选议员可能会选择改变党籍或改变阵营,此举将牵扯到州政权更动。其中就导致了沙巴国阵创下了最短命的州政府记录,国阵的慕沙阿曼在与第三势力的立新党合作不到一天,沙菲益宣布获得2名民统党和4名巫统中选议员的支持,并成功掌握35席多数议席执政,在5月12日晚上宣誓就任首长,闹出首长双胞事件。尽管慕沙坚持没有辞去首长职,甚至将有关事件带上法庭,但以目前的情势看来,似乎大势已去。

“欲想在短期内铲除体制内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腐败文化谈何容易……而老百姓也不可妄想通过这一次的政权轮替就可以全面地把过去前朝政府所累积的体制弊端都改正过来,若是太急于求成,恐怕失望更大。”
沙巴这次变天与1994年的政权更替一样,决定变天的最后关键是变节的中选议员,扭曲了民主的原则与宪法程序与精神,我们必须谴责这种挑衅文化,因为它将是民主发展的绊脚石。谈起政治青蛙,近年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2009年当时霹雳州因3名议员跳槽国阵导致民联政府倒台。这起事件曾被形容为历史污点,也让人民痛恨不已,怒气久久不能平复。本届大选霹雳州出现悬峙议会的窘境,2名同样是来自巫统议员跳槽或支持希盟,成功让希盟执政霹雳州,让人不禁感叹“风水轮流转”!更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这次两名巫统州议员跳槽或支持希盟却没有激起民间太大的反应,也未受“激烈”的谴责。严格说来,无论是从哪一个阵营投向敌对阵营都是无法被接受的,不应持有双重标准。
在希盟稳稳执政的柔佛州政府,也有3名巫统的议员跳槽至希盟,让希盟州政府成功夺得州议会的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成为强势州政府,并足以在未来修改州宪法。柔州希盟的一位领袖在接受一家传媒专访时,曾针对此事发出其经典之言:「事情已发生,我们只能欣然接受」。若是如此宽宏大量,何以当年许月凤决心投向国阵而导致霹雳州民联政府倒台时,火箭的基层,上至中央高层却不能「欣然接受」,还发动连串的谴责呢?!
为了杜绝跳槽之风,当伊斯兰党在1990年夺回吉兰丹州政权后,它就在立法议会通过一条议案,凡议员跳槽必须举行补选。但在1992年的一宗官司案中,诺丁沙列的跳槽不受“反跳槽法令”的影响而保住其议员资格。最高法院也裁决了这个司法经典案例,即每个人包括议员都拥有法律的自由,议员虽然是人民代议士,但却不能遞夺他选择政党﹑组织﹑社团或公司的权利。而大法官也同时喻令州议会撤销此法令。这样的官司诉讼结果也给政治青蛙亮了绿灯。
最典型的还是1994年大选后沙巴团结党从25席微小两席多数议席保住政权,而国阵当时获得23席,尽管在较早时前沙巴立法议会有通过“反跳槽法令”,但当团结党议员跳槽至国阵后被起诉时,联邦法院裁定州法令不能生效,沙州政府无权阻止议员跳槽。
如此看来,在槟城州於2013年开始生效的《反跳槽法令》是否会因违反联邦宪法而最终被判无效仍存着许多变数。
希盟政府曾经是政治青蛙跳槽事件的受害者,也曾经大力谴责跳槽者,因此如今已当家做主,更应该树立好榜样,不要吸纳政治青蛙进入自己的联盟内,展现新的政治气象,扫除前期政府所遗留下来的弊端。
朝野政党更应联手推动修改宪法,制定有效的反跳槽法令,目的就是要民选代议士必须对人民所作出的承诺负起责任。

希望希盟新政府能积极地推动体制改革,特别是改正下列缺陷与弊端,重新建立一个让国人引以为傲的民主制度。
(四)主流媒体的偏袒与失责
无可否认的,一些主流媒体特别是由巫统或国阵控制的马来报,报导失去中立性,不公正,并有所偏袒,不但偶尔会诋毁敌对阵营与其领袖,有时甚至尝试煽动狭隘的种族情绪,目的是要激起马来民族对敌对政党与其领袖的怨气。
事实上,当有关媒体失去对时事课题评论的客观与中立性,读者对它的信任度也逐渐下降,最终将导致报份大跌。在2010年3月,当时身为公正党副主席的阿兹敏阿里曾透露,《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报份已经从30万份跌至7万份,显示读者已不相信此报的报导,转向新媒体获取资讯。
当媒体失去对政府的批判,甚至一味地“粉饰太平”,让政府无法确实地感受民间的怨气与不满,当民心已渐行渐远时,当权者已经失去理性的判断,继续沉醉在美丽的谎言中,最终暗流汹涌而断送江山。
一些传统式主流媒体也没有善尽责任,当一马公司丑闻的雪球越滚越大时,媒体并没有严厉的批评,也可能因为害怕得罪当权者,只选择片面报导,没有坚持言论自由而追根究底,结果读者抛弃了传统的主流媒体,而寻求社交媒体作为真实的新闻来源。当社交媒体做出了似是而非的报导时,这对政府的杀伤力是超乎想像的,也因为政府不敢面对事实,选择掩饰,执政联盟成员也避而不谈有关课题,问责的功能失灵,媒体无法有效地扮演第四权的角色,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功能,最终让反对党捡到了一个大便宜,成功地改朝换代!

希盟政府曾经是政治青蛙跳槽事件的受害者,也曾经大力谴责跳槽者,因此如今已当家做主,更应该树立好榜样,不要吸纳政治青蛙进入自己的联盟内,展现新的政治气象,扫除前期政府所遗留下来的弊端。
更令人不解的是,即使选举结果已尘埃落定,前锋报的编辑似乎仍然不愿接受敦马哈迪领导的希盟政府。最近,前锋报借着敦马委任汤米汤姆斯为总检察长一事上大作文章,以非马来人及非穆斯林出任该职将损害马来人和伊斯兰教为由,煽动人民恐惧和异议。它的前总编辑丹斯里再努丁和丹斯里佐汉嘉化也看不下去了,他俩发表了一项联合声明,指前锋报被视为巫统或国阵在大选惨败的根源之一。他们提醒该报的编辑人员必须适应社会动态以及政治格局转变,切勿作茧自缚。前锋报如今陷入充满偏见的境地,他们玩弄种族情绪,藉此表达种族主义立场,这对多元种族国家而言是不利的。在第14届大选中,这种立场引起人民,特别是思想中庸的马来人之不满。
远景研究中心(CENBET)在今年2月进行的一项千人民调显示,在8大公共机构中,国人普遍认同公共机构维持独立的重要性,并认为联邦政府﹑政治人物﹑主流媒体﹑市议会的诚信度偏低,个别有48%,45%,44%以及41%的国人对这4个公共机构投予不信任票。
我国新闻自由度每况愈下,根据世界无国界记者组织早前公布的2018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大马排在第145位,比去年的第144位稍降一个位置,这样的排名对一个奉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而言确实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政府通过与政党有关联的企业控制媒体,造成有关媒体报导偏颇及失去应有客观立场,腐蚀了媒体所应扮演的监督角色。
如今我们已经迈入新的马来西亚,媒体需要自由及公正地报导朝野政党的新闻,同时把人民的回响与资讯,有效地传达给国家最高领导人。
自由及公正的媒体可能只是媒体的一小步,但却是民主前进的一大步。

如今我们已经迈入新的马来西亚,媒体需要自由及公正地报导朝野政党的新闻,同时把人民的回响与资讯,有效地传达给国家最高领导人。
自由及公正的媒体可能只是媒体的一小步,但却是民主前进的一大步。
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於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更表示,我国应该以印尼的民主开放为借鉴,让媒体获得自由,并能够批判领导人,而非继续存有像巫统旧有的思想。
(五)资源分配不公与滥用体制打压对手
这次的选举结果是我国建国历史进程的一个分水岭,人民通过选票否决了国阵在历届大选使用的种族和宗教之偏激策略,甚至盛传将可使国阵保住政权,并重夺三分之二国会议席优势的重划选区的招数也魂身乏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向来鼓吹”发展政治”的宣传手段已不再受落,即使在一些基本设施相对落后的乡村选区也无法打动选民的芳心。在过去,在朝政府要胁选民,若是投票给反对党,选区将不会获得拨款,这种打压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影响那些极需要发展建设之偏远乡区选民的投票倾向,造成资源贫乏的反对党很难在乡区取得突破。当然,国阵的这种做法引起选民更加反感,也招惹反对党的批评,他们认为这是惩罚选民的一种不民主做法,国阵愈边缘化这些选民,它就更不得民心,导致积怨愈深而一直无法赢回这些战败的选区,特别是座落在城市的选区。
希盟这次成功入主布城,他们原本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希盟政府为了展现新的气象,它已宣布将开始为反对党议员提供发展拨款及办公室津贴,尽管如此,因为执政党议员将获得每年总额七十万令吉的拨款,而反对党议员只将获得三十万令吉,此举也备受浄选盟及魏家祥等的批评。这项新政策确实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带来改变,但我们相信希盟可以做得更好,让朝野议员都能获得一视同仁的对待,并获得相同款额的拨款。
此外,前朝政府通过行政单位如反贪污委员会,警方及国内税务局等向敌对阵营的领袖或支持者施压,以打击反对党的士气。
亚航集团首席执行员丹斯里东尼费南达斯也控诉,他是受到国阵政府的巨大压力,才在大选前公开支持首相纳吉领导的国阵政府。马哈迪在大选前也曾谴责国阵采取追税的手段,阻止商家资助反对党。反对党领袖如安华,林冠英,拉菲兹,蔡添强,郭素沁及张健仁等先后受提控,更被反对党控诉为“选择性”提控,而倪可敏目前更披露在过去几年,他先后13次被警方召见录口供,甚至住家办公室也受搜查,他更讽刺地说,希盟执政中央后最令他开心的一件事就是他今后再也不会受到警方的骚扰了。

希盟政府在保留或者废除国家干训局的课题上仍抓摸不定,显示希盟政府还不确定是否会落实其竞选承诺(第28项)。
一些备受瞩目的案件,如一马公司舞弊案,赵明福案件以及蒙古女郎事件等,也在执法机关的阻扰下,全被扫进地毯下,特别是赵明福案件,尽管皇家调查委员会已经清楚列明了3名涉案官员需为赵明福的死负责,但是警方不断以此案还在调查中而推搪,一直都未采取任何逮捕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首相於最近宣布的内阁已同意指示警方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与蒙古女郎案件,希望涉案者能尽早被绳之于法。
就如星报董事经理拿督斯里黄振威不久前在其社论中指出,如果新政府需要对一个机构进行彻底改革,那无疑就是臭名昭著的国家干训局(BTN)。尽管当初成立国家干训局的目标乃是要培养马来西亚人的爱国主义,栽培他们成为在思想,情感和精神上面面俱到的未来领导者,以支持国家发展的努力,但时过境迁,国家干训局如今已经变相成为一个训练民族仇恨的机器。相信许多马来西亚人都不会忘记,其副总监哈敏胡先于2010年9月在一场与巫统女青团的对话中以“单眼皮”和“酒鬼”等字眼来形容华裔与印裔,但事件曝光引发争议后却未见当局有任何纪律行动或整顿计划,它仍然保持原状继续运作,并且得到更多的拨款。从80年代只有2000万令吉的财政预算,到了90年代激增10倍,高达2亿令吉,2000年后,国家干训局的财政预算数额又翻倍,达5.5亿令吉;2010年到2015年,它获得大约3.65亿令吉的拨款总额。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希盟政府在保留或者废除国家干训局的课题上仍抓摸不定,显示希盟政府还不确定是否会落实其竞选承诺(第28项)。如果希盟政府欲认真落实体制改革,除非将之彻底改革并加以整顿,以它目前通过散播种族和宗教仇恨的教学大纲继续操作,它将会是荼毒学员思想的毒瘤,也将成为国民团结的绊脚石。

欲想在短期内铲除体制内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腐败文化谈何容易,不要忘了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一些改革可能会触碰敏感的种族神经线而被极端份子有机可乘……
除此之外,执政党也操控权力委任法定机构成员以及官联公司的董事,一些时候,这些职位甚至被视为“政治奖赏”,安抚一些失意或退休政治人物,领取数以百万计的年薪,这些待遇往往不符合市场标准,甚至有损国家利益。还有,通过官联公司的交易项目或溅卖政府土地让朋党从中受惠,造成国家财务损失。
为了让反贪污委员会能更有效地对付贪官,政府有必要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更低的检控标准对付滥权的贪官,特别是许多狡猾的贪官很巧妙地避开会议,由副手或其他官员做决策,即使有关决定惠及朋党或家族成员,但因为涉嫌贪污的高官故意避开参予会议或做决策,在目前的检控标准下很难将这种贪官以滥权罪名将他绳之于法。
希望在希盟执政下,这一切政治打压,滥权以及肮脏手段都可以终结,为国家带来新气息!
值得一提的是,希盟政府在最新一轮的体制改革中,涉及多个原本隶属首相署的政府机构如人权委员会﹑选委会﹑反贪会﹑总稽查署﹑公共服务委员会﹑教育服务委员会﹑司法委任委员会及检察署(Public Prosecutor’s Office)等9个单位将会脱离行政权的管辖,直接向国会负责,这是建立健全体制的重要一步。
除了体制改革,第14届国会选举造就的政权轮替也对在体制内的公务员传达了一个重要的讯息。公务员必须安份守己,紧守岗位依治行事,他们效忠的是国家与元首,而不是与腐败的领导狼狈为奸,仗势欺人,出卖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当在朝政府失势时,这类滥权而不守法纪的公务员最终也会付上被革职或打入冷宫的惨痛代价。
当然,人民不能对这次的政权轮替所带来的改革过於乐观,毕竟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欲想在短期内铲除体制内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腐败文化谈何容易,不要忘了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一些改革可能会触碰敏感的种族神经线而被极端份子有机可乘,炒作成为种族课题,再加上在野的势力仍不容小觑,任何改革议程都必须步步为营地谨慎推行,而老百姓也不可妄想通过这一次的政权轮替就可以全面地把过去前朝政府所累积的体制弊端都改正过来,若是太急於求成,恐怕失望更大。尽管如此,和许多国民一样,我仍然默默期许,新政府可以为我们带来新希望,让我们共同建立一个新的马来西亚!
(蔡文铎律师是砂拉越文化研究学会副主席,他在7月14日于该学会主办首场“国事论坛”主讲《我国政治体制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