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第十五章 签署和平协议 2
第十六章 告别森林走向和平 1


第十六章告别森林走向和平
签署和平协定后二周,我们就要告别群众,告别烈士,告别同志们,告别森林,走向转型的社会,走向和平。
(1)告别群众
以往我们顺应时代的要求,顺应人民的愿望,发起了革命斗争进行了武装斗争。我们能坚持长达40年的革命斗争,26年的武装斗争,能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斗争环境与条件下坚持至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靠城乡群众的同情与支持。在那斗争岁月里,不少群众以人力、物力、经济等方面积极支持我们,他们跟我们同甘共苦,有的被捕坐牢,有的流血牺牲,有的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在斗争中群众跟我们结成了血肉相连、鱼水情谊。今天,我们又顺应人民的愿望,为了人民的利益及社会安宁繁荣而停止武装斗争。
在跟政府当局进行和平谈判之际,八月间我军有发表《告同胞书》(附录十三)。
今天,我们终于跟政府达成了停止武装斗争、走向和平的协议,我军总部于10月20日发表了以下《告同胞书》“由于国内外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我党我军的情况和人民对和平的需要,同时统治当局对和平也有需要,所以我们终于在10月17日同统治当局签署了和平协议。因此,我们在此正式宣布解散北加里曼丹人民军。
我军自建立26年以来,不愧是一支忠于人民、智勇双全和顽强奋斗人民军队。它活动于广泛的国内外地区,宣传和教育了众多的各族人民,给反动派对我们的各种迫害予有力的还击,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此,我们向所有武装斗争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和人民群众表示敬意和谢意,并对为此而英勇牺牲的烈士们表示深切的悼念!
我们吁请同志们继续发扬坚持真理和为人民服务的优良革命斗争传统,坚决投身於今后的和平、民族、民主的斗争中去作出新的贡献!
1990年10月20日

(2)告别烈士
要结束这场武装斗争,我们并没有忘记在斗争中,特别是26年武装斗争中光荣牺牲的烈士。在谈判中我们也是有向政府当局提出协助找难友的尸骸,并给予重新安葬并立碑纪念。
在签署合约之后,我们在靠近木山的密林里建造一个约八尺多高象征性的烈士纪念碑。在巍然矗立白色长形碑柱的正面刻上“北加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的红字,碑柱顶上制着一颗闪烁耀眼的红星。长方形的碑座下面刻着:“北加里曼丹人民军总部敬挽於1990年10月。”纪念碑的两边插着一面锤子镰刀的党旗和一面黑圈带贯穿三颗星的军旗。10月30日早晨,21位同志整装出发,我们跋山涉水,走了约15分钟就来到纪念碑跟前。在洪楚廷的带领下,我们向烈士敬持枪礼,向烈士献花圈、花束,默哀吊唁,大家在烈士纪念碑前留下了摄影。
啊!烈士们,我们所有在革命斗争中还活着的革命战友,向北加里曼丹全体烈士一人民的英雄,敬以最崇高的战斗敬礼!
你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头光荣地牺牲了,你们这种彻底革命精神,令人肃然起敬;你们先人后己,公而忘私的克己奉公精神是我们的光辉榜样;你们身上所焕发出来的民族解放斗志与革命斗争精神将永远鞭策、鼓舞我们前进!英雄事业未竟身先亡,更使英烈气贯长虹,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烈士们,革命事业千秋大业,乃将随世代改朝换代,必将承前启后、发扬光大!
安息吧!烈士们!
烈士精神永垂不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