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反新老殖民 争独立自由 29
(188) 1970年9月英国才把马来西亚协议在联合国注册
1970年9月21日英国在耽搁了7年多之后,才把1963年7月9日签署的《马来西亚协议》和1963年8月28日签署的《附加协议》送达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注册。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2条规定,条约或协议签署后,应尽快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注册。
(按:英国没有遵守规定,此举令人怀疑《马来西亚协议》的有效性)
根据《1970年联合国国际条约》记录,第750卷第一项,英、马、星、沙、砂於1963年签署的《马来西亚协议》与《附加协议》的编号是:10760。
英国、马来亚与新加坡吴庆瑞,在1963年9月11日於吉隆坡签署的马来西亚协议之《附加协议》的联合国注册编号是:10761。
1971年5月袁悦凌从马来亚调来接任砂拉越政治部主任。
(189) 1971-75年84座长屋8445人被逼迁入6个 “新村”
1971年8月执政当局在第三省展开Ops Ngayau(猎头行动)、Ops Sarak(离婚行动),对付拉让江流域武装抗争力量,把69座长屋6579名伊邦人,迁移到Nanga Skuau、Nanga Jagau、Nanga Ngungun、Rantau Panjai、Nanga Tada共5个伊班民族群众“新村”,以断绝武装抗争力量取得土着群众的支持。
1975年的Operation Bebatak,继1971年8月对第三省伊班同胞的 逼迁“新村”之后,再增建Nanga Dap“新村”,将拉让江等地区先后近2千名伊班人逼迁入6个“新村”。
当年先后被迫迁进伊班新村”的伊班同胞
迫迁日期 位置 长屋数量 家庭数量 人口
1972-3-26 Sekuau 21座 400户 2480人
1972-4-2 Jagau 18座 207户 1356人
1972-12-12 Tada 14座 198户 1375人
1973-7-12 Ngungun 21座 349户 2420人
1974-7-10 Rantau Panjang 4座 63户 377人
1975-3-12 Nanga Dap 6座 128户 437人
共:84座长屋1282户8445人,被逼迁进6个伊班“新村”
注:
Sekuau的主要是从Oya河与Paku河迁来的。
Jagau的主要是Ngemah河上游与Kajah河迁来的。
Tada的主要是Kabah河与Tada河迁进的。
Ngungun主要是Ngemah河长屋迁进的。
Rantau Panjang耒自R.Lampon,R.Marikan,R.Maja和Lubok Kibong。
Nanga Dap的6座,也包括Ubong那座的11个家庭。
【以上材料参考来自作者Liman AK Numpang写的"Journey Towards Progress Society"】
(190) 1972年3月拉让保安司令部RASCOM成立
1972年3月26日拉让江流域被宣布为联邦特区,成立由首席部长雅谷、首席执行官詹文友、政治部主任袁悦凌组成RASCOM 拉让保安司令部,直接向首相负责,以强化行政机构,加强政治宣传。同时,加强军事力量,全面分割、围堵、追剿行动。在9月“诛达”行动前夕,首相拉扎克还亲自从吉隆坡打电话给砂拉越电讯局局长,命令其安排窃听定点电话。
(191) 1972年8月黄纪作与林和贵在古晋海口区进行会议
1972年5月27日黄纪作努力了4年,终于联络上砂拉越人民游击队第三中队。
1972年8月黄纪作抵达古晋海口区端必腊与林和贵进行会议。这是继1965年坤甸9.19会议七年后的,几经曲折,才得以召开的北加共产党东西两部,第二分局与第一分局在一起的中央会议。但是,会议没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加深彼此的矛盾。会议结束后,黄纪作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并决定设法到第三省和洪楚廷联络,可是经过一年的努力,仍然无法实现到第三省的目标。最后,在行进到接近成邦江时,面对内部和外部严重困难,终于在次年1973年底,在未和中央其他领导进行商量决定的情况下,独自做出了与政府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决定。
(192) 1973年7月政治拘留者向《国际宽恕委员会》投诉
1973年初 在诗巫市和郊区,当局开展Operation Putit对付、瓦解了9·30特工队。
1973年7月6日古晋六哩拘留营被拘留者写信向《国际宽恕委员会》投诉自1962年到1973年,十一年来被马来西亚当局持续毫无人道的迫害。
1973年8月27日马来西亚国会通过《1973年宪法修正法案》,法案编号Act A206,并于同年8月30日获最高元首的御准。该修正案主要涉及国会下议院(Dewan Rakyat)席位的增加和分配规则的调整。
修正案取消了此前宪法中关于沙巴和砂拉越在国会席位中保持至少1/3比例(即总席位的三分之一强)的保障条款。这一条款原本是为了确保沙巴和砂拉越在修宪过程中拥有实质性的否决权(因修宪需国会2/3多数通过),从而保护沙巴和砂拉越的特殊地位和权益。但1973年的修宪却强化了中央集权,沙巴和砂拉越的席位比例被严重稀释。
(193) 1973年9月“诛达行动”诗巫29位知名人士被捕
1973年9月22日在诗巫开展“诛达行动”(Operation of Judas),援引《公安法令》一举逮捕包括律师、医生、绘测师、木材商、商家老板等多位拿督和一位丹斯里在内的29名富豪巨贾等知名人士,他们是:陈则颂、林恩洲、 赵增荣、丁永超、郑传景、许如顺、丁仲敏、柳承彬、黄聿杰、许庆南、魏顺莲、郑元石、黄礼秋、叶立德、刘其凤、陈国侨、萧招冬、吴庆发、李培新、黄江涵、周振裔、何余厚、刘文华、何仕松、何有明、萧孝江、黄和顺(前国会议员)、许家栋、林鹏寿(MA63签署人之一),以切断武装抗争力量在诗巫的经济及兵力的来源,和打击、削弱人民武装抗争力量的统一战线。
(194) 1973年10月20日 斯里阿曼和平协议备忘录签署
1973年10月中旬,活动在第二省的北加人民军成员只剩下19名。在1968年底,黄纪作从第三省边区Ulu Embaloh基地带一批人进入第二省边区时,人数共约100名。经过前后近五年的波折斗争,损失巨大。特别是1971年起,在政府军不间断的进攻下,部分前线干部先后叛逃,还出卖群众,在高压之下,群众情绪动摇和背叛。面对内外双重压力下,就不断的出现逃走、投敌和牺牲事件。因而,到了1973年情况已经十分恶劣。
从政府在1972年7月散发的传单中看到列有名单的以下数字:
投降人数41名:1·17战斗队6名,3·30战斗队30名,10·26战斗队5名。牺牲人数21名:1·17战斗队7名,3·30
战斗队8名,10·26战斗队6名。两者总共有62名。从这些数字可看到,情况困难的程度。
1971年中美关系解冻,中国调整对外政策,特别是与东南亚国家建交和签定友好关系协议谈判当中隐含着:中国须停止支持这些国家内的民族解放斗争(文铭权于1973年初通过特别渠道寄给黄纪晓的:《目前形势和我们任务》一文已明显说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要调整斗争策略)。这些事实已经不是个别国家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由小气候到大气候的逐渐改变之中。
回顾当年的国内外形势,国际上,中美关系刚刚出现一些缓和迹象,但整个东南亚各国人民争取独立解放的武装斗争还处于高涨时期(随后1975年印支3国解放)。
砂拉越的革命武装斗争,除了第二省出现很大困难外,第一省和第三省还处于相对高涨局面,狱中战友仍然斗志昂扬,当局对革命斗争的暴力镇压有增无减的情况下,黄纪作却突然在第二省提出“和平谈判”,并与当局签署“谅解备忘录”,自然引起国内外各方极大震撼或批判。
1973年10月20日北加里曼丹人民军主任兼政委黄纪作与砂拉越政府首席部长雅谷和平谈判,在成邦江签订《斯里阿曼谅解备忘录》(详细内容可参看 附件1)。
当时,北加人民军和北加人民游击队共有744位指战员,在“出多留少”策略(洪楚廷提议,黄纪作同意)的指引下,于1973年至 1974年初,东西部共570人(占总数的76.6%)分批离开了部队。东部留下洪楚廷等122人,西部留下张亚华等52人继续坚持抗马武装斗争 (122+52 =174人占总数的23.4%)。
(195) 1974年印共梭菲安牺牲 西加人民英勇抗争13年
1974年1月13日印尼共产党西加省委书记西加革命领袖梭菲安,於坤甸附近的瓜兰(Sungei Kelambu)森林中,在重重包围下壮烈牺牲了。
虽然梭菲安已经倒下,但是最后还有在蔡兰花领导下的一支二十多位队员的游击队,还在昔邦山区坚持。1977年蔡兰花因病去世,最后两个坚持到最后者,于1978年被捕入狱,反苏哈多革命力量才全部结束,从1965年9.30事件至1978年的印尼西加里曼丹革命人民英勇抗争共坚持了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