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十多年来,马来西亚联邦概念已经被更改了三次。第一次,在1963年成立前夕,汶莱决定不签署协议; 第二次,在没有和砂拉越及沙巴两个伙伴商议之下,新加坡脱离了马来西亚; 第三次,1976年8月27日,通过修改联邦宪法,把砂拉越和沙巴这两个原本是平等伙伴区域,贬低为所谓的第十二,第十三州。


五十多年来,马来西亚联邦概念已经被更改了三次。第一次,在1963年成立前夕,汶莱决定不签署协议; 第二次,在没有和砂拉越及沙巴两个伙伴商议之下,新加坡脱离了马来西亚; 第三次,1976年8月27日,通过修改联邦宪法,把砂拉越和沙巴这两个原本是平等伙伴区域,贬低为所谓的第十二,第十三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