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发现其老舅——都司府之前的掌权人刘复在军火库的军火因偷卖所引发的杀人案中,知情不报,徇私枉法,当众下令责打二十军棍。刘复被外甥打了满心的怨气,后戚继光上门向刘复下跪赔礼道歉,说白天打他是都司府指挥佥事在执行军法,那是国法,此时下跪乃家礼,当国法和家礼公私相遇时必先公而后私,一番赤诚之言令刘复原谅了这个外甥。
从戚继光的公私观说起......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其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公私观。至于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如何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让我们看看近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热播的《抗倭英雄戚继光》,其第五集就生动而形象地再现了戚继光的公私观。
嘉靖三十二年,戚继光被擢升为都指挥佥事、山东备倭司,管理登州、文登、即墨沿海三营二十四卫所,专司防御山东海上倭寇之责。上任后,戚继光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发现其老舅——都司府之前的掌权人刘复在军火库的军火因偷卖所引发的杀人案中,知情不报,徇私枉法,当众下令责打二十军棍。刘复被外甥打了满心的怨气,后戚继光上门向刘复下跪赔礼道歉,说白天打他是都司府指挥佥事在执行军法,那是国法,此时下跪乃家礼,当国法和家礼公私相遇时必先公而后私,一番赤诚之言令刘复原谅了这个外甥。如何对待国法和亲情,检验一个人对国家的忠诚度和对法律的敬畏度,掌权者如果国家利益至上,法律尊严至上,就会严格按法规办事,绝不会徇私枉法。但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亲情不可或缺,在执行国法之后,进行适当的亲情弥补,无可非议,这叫先公后私,公私兼顾,合乎常理。正所谓“公与私不并行,恩与法不两立”。
对待国法和亲情是这样,在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方面也是如此。20世纪70年代,大寨大队曾经是中国的一面“红旗”,时任大队的党支部书记陈永贵,一直宣称大寨人是“大公无私”的。但周恩来总理对此并不以为然,他在1971年11月15日会见美国朋友韩丁时说:“大寨是有缺点的……先公后私就不错了,哪有大公无私,没有私哪来公,没有小哪来大。”总理的话入情入理,在现实社会里,人的自私心理是很难完全消除的,作为普通百姓能公私兼顾、先公后私已属难得。“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美梦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一方面极度地放大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公”字,另一方面又极度地限制了一个人人都有的“私”字,连农民家里养几个鸭和鸡都有限制,忽视了基本人性,严重违背了基本经济规律,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公私分明、先公后私”自律准则在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动体现,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保证国家利益和集体收入不减少的同时,使全国农民走上了富裕之路。
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为官从政者的官德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在处理公私关系上理当公私分明。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博州有位州官,在公烛下阅读上司来信时,发现信中有关于家属的情况,立即换上了自家的蜡烛阅读,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此官能做到公私财物之间如此泾渭分明,实为令人感叹。对于当今党员干部来说,衡量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子就是公、私二字。党员干部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但这不能同私心、私利、私欲混为一谈,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以公济私。掌握着一些权力的党员干部,更应严守公私界限,把公私分明作为廉洁从政的起码要求、基本常识和行为底线,处理好公务与私务、公益与私益的关系,做到公权为民,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因私情乱公事,不以义气乱原则,树立共产党人克己奉公的光辉形象。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