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野火》后记 (杨曜远)

打印

笔者是以一个老报人的立场,想把砂拉越的革命活动的种种,记录下来,留存世间。主要采用官方资料,加上相关人士所提供的一些资料,已出版的书籍的讲述,网络上的资料等等,编写成此书。资料来源杂而广,错误与遗漏在所难免,若有造成误解与误会,仅此向读者与相关人士,深深致歉,请求大德们见谅。笔者要藉此感谢各方朋友的大力协助,致能顺利出版此书。

 

 

《战斗野火》后记                        

 作者:杨曜远

 

2015年四月末,拖了近年的书,终于出版了,结束了一项工作。

『战斗野火』一出版,就拿去送给朋友,同时在面子书上公布,引起注意。

(一)为差误致歉

在出版此书时,正忙着其他的工作,刚好在空档时,将之拿去印务馆,没有再加以深入审查,以致出了些的差误,段落不分明,引起误解。笔者仅此向相关人士与读者深深致歉。

(二)为不符合事实道歉

书中有一项,被读者指出,不符合事实。 那部分的资料,是从一位外国学者的著作中得到的,而那位学者曾在六十年代在砂拉越警察部服务。笔者无法从其他资料查证,笔者仅此接受洪先生与读者的说法,『洪楚庭先生没有被逮捕』,仅此公开向洪先生道歉。请洪先生海涵见谅。

(三)书名

有些读者好奇,为什么用『战斗野火』这个书名。

这个书名,是笔者在拿去印务馆前,突发奇想,将原来『野火朆燎原』, 改为『战斗野火』,取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意。

(四)处决事件

不论哪一个武装部队,难免都会出现出逃的事件。北加武装部队中也自然会出现相同的情况。

有些国家的部队是将逃走的队员,抓起来,关起来,进行教育。有些则直接将其处决。

在印尼双空地区,曾发生多宗队员出逃的事件,有11名被直接处决。

必须声明,书中提到处决11人事件,来自官方资料,发生在印尼, 不是发生在砂拉越,与拉让江武工队领导完全无关。

书中提到,林顺良估计,从1967年到1990年,有253人被处决,包括129名军警与124名平民。这些所谓平民,在北共武装部队方面,把他们定位为政府的情报人员。政府则认定是非武装人员的平民。两种立场,两种观点。

北共武装部队声明,他们没有也不曾滥杀无辜。

(五) 一些事实遗漏

编著历史,出现遗漏是难免的。这不是故意,而实在是当时未收集到有关的资料,以致遗漏了,未有将事实写入书中。

其中一些遗漏的事项,笔者在今年六月间才首次发现。同时又得到一些读者的提供,证明确有其事,只怪笔者未再深入发掘,以致出现差误。

(六)抢劫与勒索

书中有提到抢劫与勒索事件。读者指出事件与事实不符。读者说,北加武装部队不会也不曾去勒索与抢劫。官方资料记载中,确有发生此种事件,而且发生23宗。所失的款项为60万元。两种不同的说法,数字的差异之解释,是当事人为了逃避支援游击队的严重罪名,向当局报大数,同时将捐款说成是被勒索与抢劫,而逃避支援游击队的罪名,故有此差异。

北共武装部队声明,他们不曾抢劫,或勒索任何木山老板。他们向木山老板劝捐的款项,仅有二十多万元。

(七)官方资料

书中很多资料,都是出自官方资料与档案。其中与民间的资料,有所差异。官方资料都是经由相关人士所提供,或从报案者所提供,或从文件中获得,或由被逮捕者所提供,差误难免,加上立场不同,观点不同,而致资料有所差异,有报大数,有报小数,也有避重就轻。

(八)数目,名字等差误

谢谢读者很用心细读,发现一些数字、年代、名字等的错误。校对时没有改到。请读者见谅。这种差异也是民间数字与官方数据之间不同的现象。

(九)防止成禁书

许多朋友一开始就提出警告:你的书能出版吗,会不会成为禁书。笔者须要保护自己,因此定下几项铁原则:

1.只记载活动

    2.不褒,不贬

    3.不称呼政府为『敌人』,不称呼政府军警部队为『敌军』

    4。若出现相同而存有差异的资料时,以官方资料为准。   

(十)感谢与致歉

笔者是以一个老报人的立场,想把砂拉越的革命活动的种种,记录下来,留存世间。主要采用官方资料,加上相关人士所提供的一些资料,已出版的书籍的讲述,网络上的资料等等,编写成此书。资料来源杂而广,错误与遗漏在所难免,若有造成误解与误会,仅此向读者与相关人士,深深致歉,请求大德们见谅。

笔者要藉此感谢各方朋友的大力协助,致能顺利出版此书。

2015年7月20日古晋

(按:书已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