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斥纳吉犯欺瞒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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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早前改口指称,一马公司从开曼群岛撤资后,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11亿美元是“资产”而非现金。针对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前首相马哈迪今日直斥首相纳吉欺瞒违法,需受到调查。“在政府事务上隐瞒或掩盖错误,已违反法律。我要提出的是刑事法典第218条文。”

马哈迪今日在其部落格一篇题为“纳吉及谎言”中表示,也是财政部长的纳吉早前在国会书面回答中指一马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是“现金”,之后却改口指是“资产”,显然有意欺骗。

“这些隐瞒肯定是因为当中出现一些不妥或谎言。”

“在政府事务上隐瞒或掩盖错误,已违反法律。我要提出的是刑事法典第218条文。”

根据刑事法典第218条文,公务员捏造虚假记录或书写,蓄意使人免受制裁或财产免受充公,属于一项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可被监禁高达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财政部是于今年3月10日给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的书面回答表示,一马公司把从开曼群岛撤回的11亿美元现金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银行公司,不过,财政部在志期5月19日给予潘俭伟的国会书面回答改称,一马公司从开曼群岛撤出的是“资产”,并交由一家新加坡银行负责看管。

促警方刑事调查

“很明显的,首相、政府官员、国行及一马公司所指的现金,以及之后书面回答改称非现金而是“文件”,这些通通都不正确。那些错误报告的人,都已违反刑事法典第218条文。”

“很严重的事情正在发生。政府关联公司担保的70亿令吉债务已不知所终,而(有人)正努力的欺骗国会及国家。”

“这个案件含有刑事元素,警方需要调查,若这笔钱还是不能查到,那所有涉及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斥纳吉谎话连篇

马哈迪(见图)表示,纳吉身为首相却谎话连篇,令人非常伤心。

“第一个谎言是,一马公司根本没撤回任何现金。第二个谎言是,没有任何现金存放进新加坡瑞意银行。”

促解释所存文件

马哈迪也质问财政部,没清楚解释所谓存在新国银行的“文件”,到底是什么文件。

“新加坡瑞意银行已表示,一马公司子公司Brazen Sky所存放的文件造假。所以,纳吉在第二份(给潘俭伟的)书面回答中所谓存放在新国银行的文件,也不是真的。”

“新加坡瑞意银行已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禀报,一马公司没有存放任何现金。”

“一般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把这个资料报告给国行,而这些报告是受到国际埃格蒙特信息交流原则所保护,并在反洗黑錢法令(AMLA)第10条文受到保密。”

“从这来看,国行显然已接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报告。”

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