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华校董联会今日发表文告驳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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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华校董联会今日发表文告驳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1月9日在报章发表的言论:如果你们一意孤行, 将使董总走向灭亡, 并使华教发展陷入空前危机及灾难, 我们奉劝18位中委回头是岸。

 

 

雪隆华校董联会今日发表文告驳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1月9日在报章发表的言论:

 

 

 

1.  傅振荃指责董总主席叶新田欲通过法律途径阻止18位中委在本月20日召开特别中委会议, 并强调绝不撤消会议通知。

 

 

 

傅振荃认为董总要把这个问题带上法庭, 并指叶新田是始作俑者, 我们认为始作俑者就是傅振荃, 因为作为董总秘书长, 须知根据董总章程6.3.3项, 清楚说明只有董总主席有权利召开会议, 秘书长引用章程9.3项是错误诠释该条款, 此举也是强词夺理及非法的。

 

 

 

2.   傅振荃也坚持1月6日发出通知1月20日召开特别会议的两项议程; 解散第29届常委会及重选常委会职务, 我们要请问秘书长凭章程那一条款授权你们来解散董总第29届常委会?

 

我们要问18位中委是否有得到各州属董联会通过, 如果你们的州属授权的话, 请出示你们的授权书和会议记录。

 

 

 

3.   我们认为1月17日由董总主席叶新田召开的会议, 已明确表明为了董总日常的运作、财政预算案等课题, 使董总会务能正常运作, 而傅振荃及17位中委己隐约表明会故意杯葛这项会议而导致流会, 根据章程, 如果中委会1年不召开3次或以上的会议, 这将触犯社团注册法令。

 

 

 

如果你们一意孤行, 将使董总走向灭亡, 并使华教发展陷入空前危机及灾难, 我们奉劝18位中委回头是岸。

10-1-2015